“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大局,是党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我们正确分析和把握形势变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任务,关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为伊犁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天山南北形成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热潮。面对大好的发展机遇,我们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紧紧围绕伊犁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官走百企”调研活动,主动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司法服务措施。主动服务自治州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推动自治州新型工业化进程。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与上门服务并举,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努力营造有利于投资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观念,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充分运用“马背法庭”、“巴扎(集市)法庭”、“毡房法庭”等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给各族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轻他们的奔波劳苦。
在新疆,为大局服务必须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大局稳定。我们要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及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反恐严打斗争工作常态化。同时,依法及时妥善审判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严重涉黑犯罪分子,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增强公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院长 托汗·拜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