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很多法院会招录一批大学毕业生,补充到审判一线,他们是法院的未来,必须认真加以培养。但时下对新进干警的培养存在着培训时间短、缺乏针对性等不足,需要加以改进。笔者认为,针对新进干警的特点,在培养的过程中要着重突出“三性”。
突出针对性。新进干警心如白纸,真善美不去占领心灵高地,假丑恶就会乘虚而上。“万事德为先”,道德修养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故而培养新进干警必须以“德塑”为起点。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要重读经典,神交古人,从孔子、孟子等思想家的著述中汲取精神养分,从包拯、海瑞等清官身上聚敛人性精华。要围绕法院文化建设,利用整理、集萃、提炼出的颇具本土特色的法院精神,激励和引导新进干警与法院在理念、信念和追求达成统一,在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无限靠近。要以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等优秀法官为例,生动、灵活地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注入新进干警心灵深处。要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制度,让新进干警心中有则。唯有如此,新进干警今后才出淤泥而不染,坚守住法律底线,经受各种风浪的考验。
突出实效性。要有“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意识。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急需人员充实到审判一线,但也要正确认识“磨刀”与“砍柴”的关系,防止出现为一时缓解“人案矛盾”而缩短培训时间,缩减培训项目等现象,使培训流形式,走过场。要有“万紫千红总是春”的考虑。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仅仅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要在培养理论知识的同时,克服传统培训审判亲历性缺失等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诸如观摩开庭、评查庭审等,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培训充满趣味。要打破培训不培训一样、学好学差一个样的局面,强化对培训部门的考核,将部门培训情况、新进人员学习情况等作为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一一落到实处;强化对参训新进干警的考核,将学习情况一一登记备案,作为今后试用期满考核的依据之一,从而实现以考核倒逼培训出实效的目的。
突出持续性。一方面要认识到培训新进干警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一项制度,必然要求一以贯之地执行。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罗马非一日建成”。培训新进干警万万不可寄希望一次授课、一次观摩、一次指导,毕其功于一役,尤其是时下,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新矛盾、新纠纷、新问题会伴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层出不穷,培训新进干警必须紧贴时代脉搏和形势需要,不断为其充实新知识、增长新才干,方能使其今后在实践中处变不惊、游刃有余。
(作者:乔子轩——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