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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首家数字圆桌法庭主审涉未刑案

2012-08-21 08:36: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有些时候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那些日子的一些场景,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它勉励我不去犯错误,尤其是那种致命的错误……”读着这封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来信,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王亚南流下了眼泪。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是吉林省首家数字化圆桌法庭,自2009年9月起被指定集中管辖长春市六城区未成年刑事案件。至今,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83件,所涉及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符合条件尽量适用非监禁刑

    “学校已经放假了,我没有回家,找了一份兼职并参加了夏令营,请您不要担心。”正处于缓刑考验期的未成年被告人小雪在定期给王亚南的来信中写道。

    因一句口角,当时读高三的小雪和小鑫通过手机短信互相谩骂。随后,她们纠集了13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两人轻伤。

    案子到王亚南手上时,小雪已经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考虑到小雪犯罪时未成年且认罪悔改等多种因素,朝阳法院决定,判处小雪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朝阳法院副院长吴家骅表示,该院适应新形势下量刑规范化的理念,明确对未成年被告人酌情量刑的情形包括:是否出自单亲家庭;是否确因家庭困难、生活所迫实施犯罪;是否认罪悔罪;是否对法律认识错误而实施犯罪;是否是在校学生;家庭和社区是否具备帮教条件等。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尽量判处非监禁刑。

    四室一堂时时感化处处关怀

    未成年被告人小海、小鹏盗窃一案正准备开庭,没进法庭前,二人先经引导来到了心理调剂室。米黄色的圆桌和墙壁,感觉像置身自家客厅。专业心理辅导师与他俩拉起了家常。

    小海和小鹏都刚满16岁,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一年前,因迷恋上网又没有钱,就经常在附近的建筑工地盗窃而被提起公诉。因为自幼亲情缺失,两人对庭审存在很大的抵触情绪。

    “心理辅导师告诉他们,法庭不会因缺少监护人而加重对他们的处罚,反而会更加注重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佳说,经辅导后,两人减轻了紧张和抵触情绪,庭审中发自内心地表示悔罪。

    心理调剂室是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四室一堂”中的一室,目的是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摆脱恐惧心理。而亲情感化室是在庭审前,安排被告人与家长、老师、朋友进行交流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可贵和社会的关爱;民事调解室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被害方的权益得到最大化实现;图书式羁押室摆放着各种励志书刊,让未成年被告人在候庭时接受法制教育和人生观的洗礼。针对有时庭审时间较长、中午饭吃不上专门开办的“学员食堂”,则充分体现了少年法庭的人文关怀。

    零距离对接多部门跟踪教育

    小娜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案子下判后,主审法官王佳来到小娜家所在的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通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交接仪式,把小娜交给了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社区和关工委。

    据介绍,矫正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小娜要定期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并每季度向朝阳法院少年法庭进行口头汇报。少年法庭还要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详细掌握小娜在社区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并记录在卷。如小娜3年矫正期满无违法犯罪行为,将被解除矫正。

    说起这次交接,长春市朝阳区红旗司法所所长孙晓萍感慨良多,以往都是服刑人员自己先到派出所登记,然后包括司法所在内的多个部门进行调查,而这次是法院直接出面让服刑人员与多部门对接,干了这么多年司法工作她还头一次遇到。

    与以往对待缓刑人员不同的是,这次是结合社会各方力量对被告人进行判后跟踪帮教,交接过程近乎“无缝”。

    王佳表示,“与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审判机关到司法机关的无缝衔接,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与教育矫正,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本报记者袁定波张亮)

[责任编辑:庞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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