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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全的卫士 版权保护的尖兵——十七大以来“扫黄打非”成就综述

2012-08-21 08:24: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在我国文化战线,有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的身影时时出现在各地的文化市场,巡视、暗访、调查、取证……为打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维护群众文化权益作出重要贡献,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做出不懈努力,被誉为“文化安全的卫士,版权保护的尖兵”。他们就是“扫黄打非”工作者。

    围绕国家大局,维护群众权益

    十七大以来的这5年,是我国大事、喜事、难事接连不断的5年。同时,国内思想文化领域面临复杂局面;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一度呈泛滥之势,严重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但假冒伪劣、盗版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面对这些挑战,“扫黄打非”部门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将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作为重点任务,先后开展了2008年“迎奥运保稳定”市场专项治理行动、2009年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2010年打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2年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等。收缴了一批非法出版物,屏蔽删除了一批网上有害信息,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关闭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端掉了一批非法印制窝点,摧毁了一批地下销售网络,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配合了大局工作,维护了群众的文化权益。

    与此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协调有关部门,召开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会,最终促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严查重点案件,深入推进工作

    以大案要案为抓手,是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更是“不二法门”。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查案、查大案。

    从2007年底开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努力建立一种机制、营造一种氛围,就是哪个地方查办案件深入,哪个地方结案率高,哪个地方工作成绩就突出,以此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条件,并每年拨出专门名额用于表彰奖励全国重点案件专案组及办案有功人员。

    对重大案件及时立案、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对跨地区案件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变化促使大案要案接连告破。入选“201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的湖南长沙“1·19”储存盗版图书案、海南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北京“2·18”制售盗版教材案、河北廊坊“2·18”盗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案、广西南宁“4·21”制售盗版光盘案、河南商水“5·07”非法印刷系列案……的审理和公布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既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也体现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或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平均每年挂牌督办案件65起。

    群众举报历来是案件线索获取的主要来源,全国查办的“扫黄打非”案件中90%以上的线索源于群众举报。2009年2月,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中心、国家版权局举报中心合并为联合举报中心。自合并以来,联合举报中心每月平均受理有效举报6500余件,最多时单日受理有效举报950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每年向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金约80万元,最大一笔奖金为13万元。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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