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中午1:26,目送一对父亲手拉手,肩并肩亲密的走出法院大门。我和书记员会心一笑,早把饥饿忘在了脑后……
暑假是孩子们难得的放松机会。可是,繁重的学业压力和家长的殷切期望让他们也轻松不了几天。这不,小兵(化名)和小见(化名)分别被一对家长安排报名参加暑期补习班。两个孩子本不想参加,可是家长工作忙碌,甚至连孩子的午餐都无暇顾及,如果孩子报了补习班,可以按照在校时的作息时间,早送晚接还兼顾孩子的一顿午餐,真的既不用担心将独生子留在家中狂上网,又在生活方面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时间过得真快,紧张而又忙碌的学习也告一段落,因为再过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该开学了。学习班结束前,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兴趣,开阔学生的视野,也为了将这个暑期补习班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就组织同学们去公园游玩。出行前老师反复叮嘱,多次向孩子们强调外出要注意的各种安全纪律,并把张贴在辅导班的规章制度再次讲给学生们,要求大家一定要遵守各项纪律。如一定排队前行,遵守交通故则,听从老师安排,服从管理,文明游玩等。孩子们一听到要去游玩,都像出笼的小鸟一样叽叽喳喳,欢呼雀跃。
上午九时许,一队可爱的孩子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来到公园门口,当老师喊着排队合影留念之际,忽然远远看到一个孩子早已爬到公园门外的栏杆上,这时小兵往栏杆处边跑边喊:“小见快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忽听“咚”的一声,骑在栏杆上的小见从栏杆上重重地摔了下来。老师急忙跑去将孩子扶起,擦去嘴上的血迹,后在家长的带领下去医院治疗。诊断为:活动义齿修复缺失牙。原来磕掉了一颗门牙,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事。家长心疼孩子,老师感到意外,小兵也很伤心,看着活泼的孩子突然连嘴都不敢张,小见的父亲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非要求孩子补习功课。在好心人的指点下,小见的父亲要求老师承担责任,又听老师委屈地说:我已反复强调安全和纪律,可能是小兵上前拉小见下来,撕拉中,小见才意外地从栏杆上摔了下来,小兵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小兵委屈地哭了,他说当时是老师让我叫他下来的,“我没有拉他”。
几经磋商,小见父亲与补习班老师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并约定双方互不追究此事。但是,小见父亲认为小兵也应当承担责任,却依然不能达成一致意向。小见父亲每当看到儿子不敢张口笑,也不爱多说话的时候,就回想起儿子以前天真活泼,爱说爱笑的样子心中不免万分难受。他一怒之下,将小兵父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后期治疗费五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听老师指挥,未按老师安排活动,私自骑在具有危险的栏杆上,对其本人的伤害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对其医疗损失应承担10%的责任。被告小兵致伤原告,给原告造成医疗损失,应负主要责任,对原告的医疗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补习班老师管理不善,应当承担20%的责任。但是,原告和老师都认为,老师之前已与原告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且已履行,表明双方之间的纠纷已经结束,老师的赔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其对原告不予赔偿。判决生效后,原告小兵父亲感到很委屈,多次信访。两个在学习中结成纯真友谊的好朋友也因这场意外事件而不再来往。两位父亲百忙之中,频繁出入法院——小见父亲是来催促执行局早日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的,小兵父亲是来强烈要求洛阳中院对此案依法立案再审。
作为一名从事立案信访工作十一年的普通法官,生活中我也是孩子的家长,还曾经在教师的岗位上工作过,因此,我十分理解此案中三方当事人相互对立的情绪和各不相同的心情,阅卷后尽快安排了听证。组织三方当事人到庭听证之后,就竭力说服申请再审人小兵父亲耐心等待,要求他配合法庭做到:不急不恼不上访;又深深同情曾经活波可爱的小见,劝说眉头紧锁的小见父亲千万不要给儿子心理施压,作为父亲应该以阳光的心态帮助儿子走出孤独,重新找回开朗自信的儿子。还电话约请老师到庭,认真询问详情,并且再三劝说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伸出援助之手帮帮小见。同时,我明确告知两位孩子的父亲:为此事不断打官司难免会打击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也有可能会影响两个孩子的心理成长。作为家长,应当通过这起意外事件,让两个孩子从小知道懂安全守规则的重要性,也要让这两个小男子汉就此明白一个道理——心宽量大天地阔!
几经努力,历经多次电话沟通交流,两个孩子的父亲终于充分理解了人民法官的一片苦心。电话约请两位善良豁达的父亲同时到庭,在我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小兵之父分期付给小见之父2万元,作为此次意外事件的补偿。其他互不追究。小兵之父撤回再审申请。至此,这个存在信访隐患的民事案件终于圆满的划上了句号。顿时,心里感觉轻松了许多。
回忆起刚刚接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本案申请再审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被申请人态度坚硬,愁眉不展。作为承办人我全力以赴,坚持不懈,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工作,提醒其换位思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眉开眼笑地在法庭握手言和,并共同郑重请求:请法官与双方一同吃饭庆祝。我婉言谢绝。申请再审人满意地撤回了再审申请,双方当事人一同有说有笑走出法院大门。回想此案,从案件实质到法理、情理及社会效果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当事人满意,法官的辛勤工作换来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