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火墙”
志愿者到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团宣 摄
2009年以来,广西各级各部门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主要载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广西6到25周岁的1500多万青少年筑起了一道预防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9年至2011年,广西青少年犯罪率总体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2011年广西的预防工作考核成绩更是名列全国前茅。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需要我们不断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投入工作力量来稳步推进。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紧紧依靠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得更好。”对于广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白松涛信心满满。
夯实根基,壮大基层工作力量
根深则叶茂。3年来,广西坚持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各级各地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了工作基础条件。截至2011年,广西14个市预防办均解决了每年10万元以上工作经费,111个县(市、区)均解决了每年3万元以上的预防工作经费,各预防办均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全区预防工作人员、经费得到有力加强。
依托各地的惩戒场所或法律宣传场所,搭建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平台。目前,广西各市、县(市、区)均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3年来,广西各级共青团组织当地青少年到教育基地开展相关活动2000多场,接受教育人员到达近50万人。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专兼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建设,广西积极探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行工作。在共青团广西区委的指导下,南宁市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公开招聘200多名专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让服务面更广、更深入。
如今,广西共有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130多支,近2万人。他们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专业性、规范化的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各市、县预防办专职工作人员从无到有、专项工作经费逐年增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遍地开花;努力壮大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这一系列显著变化,是广西重视基层预防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鲜明注脚。
以人为本,预防比惩治更重要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预防犯罪比惩治犯罪更为重要,这对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2009年6月14日,那是让南宁市共青团权益部干部小廖难忘的一天。这天,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值班的小廖接到了一青年男子的电话,男子在电话里诉说了失恋的痛苦,他说最近有想用暴力报复女友的念头。为及时制止该男子的过激行为,小廖当即约他到办公室谈心。
男子来到小廖的办公室后,小廖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以朋友的身份边安抚他的情绪,等男子的心情渐渐平静,小廖就适时地对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分析他言行的利弊得失,细致耐心地对他进行疏导教育。在小廖的开导下,该男子将原本要去伤害女友的小刀主动交给了小廖,并保证要用新形象和新心态,让自己成为一个自爱且“可爱”的男子汉。
为了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将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向纵深处推进,目前广西14个市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组建了100多支青少年12355维权热线志愿者队伍,共发展律师、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12355热线志愿者1000多人。
截至2011年底,紧紧围绕青少年健康上网、成长教育等热点问题,12355热线共提供心理、法律、维权方面的咨询服务17490次,涉及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
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自开通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成为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得到家长及青少年的一致好评。
此外,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广西不断强化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中的主阵地地位,改革学校普法教育传统的上“大课”模式,积极推动法律课程进大、中、小学校、进班级,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创新思路,完善预防工作机制
创新思路,注重实效。3年来,广西不断完善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安排。
围绕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5类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共青团广西区委每年选定一个主题进行广泛地调查研究。
通过开展广西青少年网络伤害调查、广西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调查、广西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调查,撰写成《广西青少年网络伤害调查报告》、《广西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调查报告》、《广西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以此摸清了全区一些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加强了对广西青少年犯罪成因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
2009年以来,广西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2011年,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密切了共青团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畅通了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为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迄今为止,广西共开展“面对面”活动400多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0多人参加,提出涉及网瘾青少年防治、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等提案、议案、建议近200件。
下一步,广西将通过社会途径募集公益资金,成立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用于资助无人监管抚养的孤残儿、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群体。
形成合力,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广西预防专项组联合广西综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成立专门课题组,聘请专业力量,对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样本的调查,课题组在全区109个县区中随机抽取了44个县(市、区)的88所中学352个班级,发放了20000多份调查问卷(每份调查问卷含175个问题);收集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监狱、民政、教育、卫生、妇联等10多个相关部门近3年的近万个相关数据;访谈了近千名违法犯罪青少年。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工作要求,自治区预防专项组成人员单位从2009年前的14家增加到如今的23家,明确了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并将成员单位的预防工作纳入到自治区绩效考核工作体系,落实了成员单位的责任。同时,制定全区预防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形成了分工明确、积极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尤其是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渠道,整合了信息资源,使得工作措施更有针对性,增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记者 陈颖婕 实习生 黄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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