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小平
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的现象。有的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态度,对工作敷衍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改的不改,四平八稳当“太平官”。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为官避事平生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负责、不怕得罪人,是为政之德的基本要求。对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群众眼中是最重要的形象,不讲原则、不负责任在群众眼中是最可憎的行为。要看到,不得罪歪风邪气,就必定得罪公道正气;不得罪少数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就可能得罪大多数奉公守法的人。面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凸显,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任事、敢于担当,才能形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局面。
敢不敢为坚持原则得罪人,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一些人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究其原因,缘于一个“怕”字:要么是怕搞僵关系,影响自己的选票;要么是自身不硬,怕引火烧身。一个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的干部,才会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斗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对领导干部而言,就应当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原则至上;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一个干部只要工作,就要处理各种矛盾,就难免得罪人,但只要真正为民,就应该坚持,而且最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