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察人员走村入户了解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今年,省财政已下拨中央去年底提前预拨的惠农资金59.9亿余元,四大惠农补贴占56.5亿元,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1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6.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32亿元,粮食直补7亿元,还有现代农业发展基金3.4亿余元。检察机关须发挥职能,当好农民利益守护者,确保涉农惠民资金每一分都落到农民手里。”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铁民督促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时说。
今年3月起,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工作,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
办一个案子 治理一个领域
通山县是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近年来,内陆首个核电基地落户,三条高速交汇过境,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涉及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巨大,个别村土地补偿款达数百万元之巨。
去年4月初,通山县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称该县通羊镇茅田村村支书黄某、文书阮某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
检察院走访取证,对该村账务进行核查,不到一个月,突破案件。
经查,2008年12月至2009年期间,在杭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对通羊镇茅田村农户地面附着物、水田和旱地青苗费补偿过程中,黄锦星、阮华赞采取虚增面积、数量等方式获得补偿款132万余元。除发放部分农户和用于村务开支外,两人分别将结余资金207887元、212752元纳入腰包。
去年11月11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阮某有期徒刑六年。
通山县检察院举一反三,顺着高速公路和库区,向沿线各村延伸,凡涉及土地补偿款的自然村和库区各村组,逐一排查。2个月里,连续立案4件9人。
“从近年湖北省查办案件和调研情况看,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多数发生在县乡村三级;犯罪主体主要是县直机关、乡镇站所和农村‘两委’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与‘两委’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现象突出,窝案串案较多;犯罪性质以贪污、挪用为主;犯罪手段主要是钻相关政策的空子,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在发案领域上涉及惠农资金流经的方方面面。”王铁民说。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山县检察院向5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协助6个村委会完善规章制度20余项。并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和风景区,给村两委成员等授课23次,受教育人员2500余人次。
“办案不是唯一目的,要通过查办案件,‘查处一批、纠正一批、治理一片’。”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龚举文说,3月底专门下发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基层院结合当地特点和自身优势,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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