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即使面对洪水
在未成年人轻罪消除过程中,法官的付出有时会超出人们的想象。
7月17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少年法庭孙黎霞庭长、敖登琼副庭长就经历了一次危险。
这天上午,她们带着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机,驱车前往未成年犯郭某的户籍所在地的安顺县鸡场乡板当镇上院村,对其进行轻罪记录消除的调查工作。头天晚上,孙黎霞查了一下天气预报:17日,安顺大雨——但为了郭某轻罪记录消除工作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能延后。
早上出发时,天下着小雨。山路难行,下午两点她们赶到板当镇时,已是大雨倾盆,而她们所必须了解的当地派出所所长则正在指挥抗洪抢险。见到几名法官在这种天气里来调查情况,这位派出所所长有点不解:“你们怎么在这时候来,路上太危险!”
向派出所所长了解了郭某的相关情况后,顾不上吃午饭,她们又赶往上院村,找到同样在抗洪抢险的村支书、郭某的邻居进行调查。
傍晚6点,她们开始返回。距安顺县城约20公里时,乡间公路已经成了“河道”。她们的汽车在一个低洼处熄火。这时,前方数百米处洪水波涛般涌来。危急时刻,旁边来了几名当地的警察,帮她们将车推上路边一个高处。
车是不能动弹了。没办法,只能让司机先留下来,她们等洪水退下一部分时,搭两次车、于凌晨1时许回到贵阳。
创新:只为孩子回归
事实上,失足未成年人的改造是全社会的责任,而目前该重任主要由法院承担的现实,也使少年法庭的法官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四封信制度”是贵阳中院对少年审判的一个要求:开庭前,发放《给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封信》、《给未成年被告人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其诉讼权利;判决后,为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呼吁家长配合司法机关帮助孩子积极改造、重归社会,发放《给未成年服刑人员的一封信》和《给未成年服刑人员家长的一封信》。
“一个人走错了路,做错了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认识错误,不改正错误。摔倒了,你可以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尘土重新上路;迷途了,你可以认清方向,重整行装、走上正途……希望你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用诚实和勤劳开启生活的新一页,重新再来!”——这是法官给未成年服刑人员信中的一段……情切切,意深深,孩子看到信时,痛心疾首;许多家长看到信时,涕泗纵横。
南明区法院少年法庭与共青团南明区委共同联合成立的帮扶“失足”青少年工作站,也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一项创新。
2010年12月,为帮扶“失足”青少年,预防减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整合社会资源,南明区法院与共青团南明区委共同联合成立这个志愿者工作站。志愿者主要是大学生,他们通过与失足青少年“一对一”或“二对一”交朋友,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无助感,教育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阴影,摆脱思想负担,回归社会。现在,已有21名缓刑少年犯得到志愿者的帮扶,其中重返校园的17人,学习理发、厨师、修车等技术的4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而对于志愿者来说,这也是一次锻炼。贵阳学院法律系大二学生周杨这样对记者说:“这是我走上社会前的一次很好的经历,而且,我也交了一个好朋友!”
·法官挽救帮教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玄武法院"法官妈妈"为每个失足少年建帮教档案
·重庆检方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助失足少年成长
·北京海淀法院:关爱失足少年 唤醒迷途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