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翟兰云 唐颖 通讯员李春丽 吕飞翔) “7月24日,我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薛某提起公诉。”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叶航,日前在该院情绪疏导室向来访群众代表通报了薛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处理结果,并就赃款返还事项作出具体解释。经释法说理,来访群众表示耐心等待法院判决。
“你们不能逮捕薛某,他有偿还能力!”“他名下有企业,把他逮捕了,企业不能运转,我们的钱更回不来了!”今年5月的一天,40多名群众来到云龙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情绪激动。叶航和分管副检察长李昕接到电话,立刻赶到现场,请群众派3位代表到情绪疏导室详谈。
来到位于检务大厅一侧的情绪疏导室,李昕请群众代表坐下,叶航边倒水边微笑着说:“喝点水,慢慢聊。”喝了口水,一名代表打开了话匣子。原来,他们在薛某的公司投资了1亿多元,而薛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该院批捕。“请你们耐心等等,7天内肯定给你们答复。”听到李昕的承诺,3位代表带着大家放心地离开了。
经查,2008年4月薛某在徐州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未实际经营,只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达1.2亿元,并将此款转投上线公司,从中赚取息差。后上线公司资金链断裂,老板吴某“跑路”,薛某的投资打了水漂。最终,该院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薛某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将吴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敦促抓捕吴某,追回赃款,挽回群众的投资损失。
据该院检察长韩卫东介绍,自2011年6月以来,该院已在情绪疏导室为来访群众作心理辅导26次,化解集体访11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