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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法院为百余农民工“讨债”记

2012-08-15 10:04: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开通绿色通道 农民工赢了

    “我们的钱已全部垫付工程里了,没有钱。”5月21日,全贤华一行4人到了淅川县法院。“暂缓交诉讼费,赢了官司由被告支付,输了官司我们给你免除,律师我们从法律援助中心给你请。请相信,法院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院长魏建国亲自接待并当场表态。

    “有了这,咱这是无本生意,怕啥?”全贤华4人一纸诉状将被告孟新华、万蚨公司、中铁十六局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院查明,中铁十六局有320万元工程款未向万蚨公司支付,而孟新华向万蚨公司交的300万元保证金还在。法院依法将万蚨公司应向孟新华支付的工程款或质保金190万元予以冻结,并向中铁十六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6月15日,在经过一番艰辛的调查、取证后开庭。

    6月17日,一份长达10页的判决书出炉。

    法院认为,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被告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责任。即:万蚨公司未向孟新华支付的300万元不管是工程款还是履约保证金,均可以将该款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

    法院遂依法判令被告孟新华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全贤华、徐亲细、徐兴华、阮平生工程款1520417.99元,停窝工损失309400元,共计1829817.99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2年4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明确孟新华逾期不支付,由被告万蚨公司从其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中代向四原告支付。若万蚨公司逾期不支付,由被告中铁十六局从万蚨公司工程款320万元范围内代向四原告支付。

    从立案到判决仅仅历时25天。拿到判决书的全贤华哭得像一个小孩。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无上诉。

    7月31日下午4点,在邓文豪的亲自督促协调下,中铁十六局将1829817.99元工程款、赔偿款及3万余元利息打入了四原告共同指定的账号。

    “邓院长,我不管你认不认我们。但通过这件事,我已把你们法官当做我们最好的朋友!”全贤华代表工友们向邓文豪发来了短信。(陈自勇 卢国伟 张长海)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