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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始于足下

2012-08-15 09:44: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新任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的讲话,深刻隽远。学习归来,余音犹在,不时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提升司法公信的殷殷期望,感受到兄弟法院对提升司法公信的百倍信心与激情,更感受到作为一名法院院长肩上承载的责任与使命,也就是要以人一我十、滴水穿石的韧劲,抓铁留痕的钢铁般意志,把王胜俊院长“八个靠”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于成效中。

    要把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转化成指导工作的具体目标。司法公信建设内涵丰富,是一项长远又艰巨的任务,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地确定目标,将司法公信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决策,不断推进。我们坚持“四个有利于”(坚持有利于党的事业、政权地位的巩固;坚持有利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坚持有利于法院的科学发展;坚持有利于干警的全面发展),以“一升一降一亮点零违纪”的“1110”工作目标(提升案件质量效率、降低涉诉信访总量、每个法院工作都有新亮点、队伍建设零违纪)统领司法公信建设。“1110”工作目标,统筹兼顾审判、队伍、争先创优,把住司法公信这个关键,3个“1”和1个“0”紧扣司法公信建设。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司法公信建设的目标体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适合法院实际,体现司法公信建设的规律和趋势。明确了司法公信建设的具体目标与个人、部门之间的共同关系,从而凝聚共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要把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融会于法院的管理之中。法院管理要反映司法公信的内在必然要求,公信是魂,管理是体,管理强公信亦强。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司法公信是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理累积起来的,案件质效是立院之本、公信之本、为民之本。南平中院把案件质效管理作为公信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审判执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和《政务后勤部门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围绕指标抓质量、围绕绩效抓队伍,对法院所有的岗位,设定科学评估指标,实行量化考核,以客观的数据和分值体现部门和个人的办案和工作绩效,促进管理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极大地推进了司法公信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案件调撤率、二审改判发回率等8项主要评估指标明显提升,南平中院没有一件人民群众投诉办案不公和纪律作风的来信来访。

    要把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寓于工作创新之中。司法公信的内涵本质是永恒的,但司法公信建设的途径是多样的,要不断创新。詹红荔典型在南平,南平要以更开放的胸怀和眼界,建设人民公信的法院。为此,南平中院党组提出“典型引领,重在特色,创字为先,赶超一流”的工作思路,推进法院的能力和公信形象提升。比如涉诉信访影响法院的司法公信,我们改变观念,实行领导值日常态接访,每天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接访,群众可以按安排表自主选择接访领导,并由接访的领导负责到底。实行领导值日常态接访,敞开大门,像医院一样为上访群众接诊问诊、会诊出诊,使得群众来访有处理、能处理、快处理,消化于平常,消化于萌芽,深受群众欢迎。今年,第二批涉诉信访积案清理77件,全部化解,息诉率90.91%,名列福建省法院前茅。群众上访不可怕,就怕群众不信你。只要有一种全程预防和解决信访的意识,每一种方法和机制都能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聚沙成塔”,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涉诉上访。这也是司法公信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司法公信是法院的生命,迸发于法院内核的司法公信之力则是生命的源泉,我们砥砺前行。

    (作者:欧岩峰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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