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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机关:智能校对系统“体检”法律文书

2012-08-15 09:41: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图为智能校对系统在为文书“体检”,右侧为纠错结果。

    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刘灿敏刚刚起草完一份审理报告,就打开“检察院文书智能校对系统”点击“导入”,对这篇文档进行例行“体检”,1分钟左右,智能校对系统对这篇文档提出了7处修改建议。“再仔细校对一遍就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他微笑着说。

    刘灿敏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批捕科主办检察官,他所使用的“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是该院今年年初刚刚自主研发的一个法律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是专门用来给法律文书“挑错”的,被检察官称为法律文书“啄木鸟”。

    文书差错催生智能校对系统

    早在半年前,每当起草完一份法律文书,刘灿敏感到的不是完成工作的轻松,而是心理上的紧张。“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怕出什么差错。”对法律文书差错的担心一度让他高度敏感,有时甚至是下班后还跑回院里对已经拟好的文书再重新校对一遍,生怕会出现疏漏错误。

    说到检察法律文书差错问题,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梁平直言不讳:“以前拟好的检察法律文书中,五个里面就会有大约一个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法律文书写作不规范、格式不统一、存在错字漏字,有的甚至会出现写错被告人姓名、批捕起诉时间和案号、罪名等技术性错误,如此多的不规范现象频繁出现在法律文书中,必然损害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

    “这些技术错误一旦出来,人们不会认为这是笔误或文字差错,而是对法律公信力的质疑,对检察官办案能力的质疑。绝不能让有瑕疵的检察文书影响法律的公正。”梁平说。

    金水区是郑州市中心城区,人流、物流、信息流集中,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该院每年办理刑事案件3000余起,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常年居河南省基层检察院之首,刑事案件量大,办理案件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逐渐突出。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办案人员需要制作大量的法律文书,且一份法律文书的篇幅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因而,制作、排版、校核文书的工作量较大,花费时间较多。法律文书量的持续增多,使检察官们不得不承受超负荷的工作量乃至压力,不得不分出一定的精力解决文书差错问题。

    为了彻底消除法律文书纯技术性错误,该院率先自主研发法律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打造精品文书,确保案件质量。今年年初,这一系统经过该院与技术公司合作研制成功后投入运行。

    肉眼发现不了的错误它能发现

    经过半年试行,检察官们反映智能校对系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书差错问题,效果明显。首先是统一了法律文书的格式。纠错软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通知的精神限定了文书的写作规范。“连续使用十天左右,一个正确的固定的文书格式系统就记住了。”刘灿敏说。

    其次是校对方法易于操作。系统在指出文书问题的时候,会链接到一个正确的要求。刘灿敏现场对一篇文书进行了验证,导入一个证据排列存在问题的文件,系统很快提示错误,指出正确的证据排列顺序,并详细表明参考依据和出处。

    “像写错被告人姓名、案号,遗漏被告人重要信息等低级错误基本上不会出现了。”刘灿敏说,校对系统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实用”上,能够通过科技手段帮助检察官处理法律文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操作快”,是检察官对校对系统的又一肯定性评价。公诉科科长孙刚说,“校对系统功能比较全。像行间距、段间距、字体、字号等单靠肉眼很难发现的一些细节问题,纠错软件会自动调整成统一格式。”他最大的感受是,有了这个软件他可以比以前放心多了。“现在,一份法律文书用校对系统过一遍,自己再校一遍,基本上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了。”

    孙刚指着自己桌上厚厚的案卷说,以前还要操心人名会不会写错等细节问题,来回校对很耽误工夫,有了智能校对系统就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查事实证据,思考法律定性上来,对案件的实质性问题深入研究。

    今年7月,郑州市检察系统召开基层基础建设年表彰会,省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对这一系统的作用和价值给予了肯定。(党玉红 赵伟欣)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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