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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2012-08-14 14:45: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晓虹

    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长期快速增长,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相应有了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其中,收入分配关系不合理问题尤显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必须科学分析导致收入分配关系不合理的主要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措施。

    收入分配关系不合理的主要成因

    初次分配失衡,不能真正体现效率为先的原则。市场经济竞争机制本质上要求注重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市场竞争主体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行致富。但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中,存在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与条件。例如,国有垄断行业和企业容易得到方方面面的特别关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人才、资金、资源与资本的集聚效应明显,使社会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

    再分配中存在财力过于集中、资源配置不合理、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等问题。再分配强调公平,突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分配秩序,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但统计数据显示,近10多年来我国GDP增速长期快于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增速,而财政收入又长期快于GDP增速,个人收入占GDP的比例下降。政府的支出则主要用于积累与发展及自身的管理上,而对卫生、医疗、教育、养老、失业保险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投入则远远不够。

    第三次分配机制缺失。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也叫做第三次分配。社会公众个人出于自愿,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并造福于社会,具有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无可比拟的显著作用,也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一种手段,在国外,尤其在欧美发达国家,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主要是由社会民间和个人实施的。但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不尽如人意,政府主导与包办的色彩较浓,相关捐赠制度的缺位和缺失,以及近年来频发的多重“慈善门”事件,使得原本公信力不高的慈善组织的信誉度再度受损,这些因素都导致我国自愿性捐赠还非常不足,民间慈善组织依然势单力薄,民间慈善事业仍然停滞不前。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关键路径

    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经济领域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缩小收入差距,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其中一靠发展、二靠改革。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在发展中解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根本任务。现阶段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判断依据还是要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我们实行的分配政策能够迅速发展生产力,那么这样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可以说效率体现公平,公平是为了效率。

    初次分配不仅要讲效率,也要兼顾公平。实现收入初次分配的公平,首先社会要尽可能保证“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使人们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劳动就业。“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提低、扩中、调高”的收入分配改革思路总体上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对垄断行业的企业利润应加大收租分红力度,特别是利用税收杠杆,加大加征或提高利润特别调节税,将之所得用于扩大民生项目建设,造福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

    再分配要关注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深入发展,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也开始市场化、产业化,市场经济的两极分化使这些问题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低收入人群尤为突出。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们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这种资源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触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诸如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商品房的价格居高不下等等。尽快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劳动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增加安全感和公平感,这是合理调整分配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包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变一些企业依赖廉价资源、行政垄断获取过高利润的状况,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水平,把国有资本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我国长期形成的重投资轻消费、重招商轻创业、重资源投入轻技术进步的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一系列经济结构问题:在经济增长结构上,依靠投资拉动、粗放扩张,而消费不振、内需不足;在要素投入结构上,过于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源,而自主创新不足、科技贡献率低;在产业结构上,重化工业、资源型产业快速扩张,而农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在企业组织结构上,大型垄断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利润丰厚,而中小企业困难、民间创业艰难;在国际分工上,产业和产品多处于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虽然出口数量大,但企业利润低、劳动工资低。这些问题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偏低的重要根源,必须着力解决。

    同时,要打破利益共同体结成排他性利益均沾格局。打击一些利用公权谋取个体或群体私利的腐败现象,从税收上削峰填谷,匡正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调整利益结构的失衡;建立和完善国民收入分配公开透明的基础性、本原性制度,改变既得利益的关系格局,严厉整饬社会利益格局高度凝固化现象,真正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作者: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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