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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公安局:阳光执法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

2012-08-14 09:07: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荣誉榜单】

    2007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0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仇贤坤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安局”等称号。

    【数字展示】

    100%——宁海县公安局开展专项行动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赌博、涉黑涉恶、“两抢一盗”等社会治安热点问题进行整治,命案破案率连续6年保持100%。

    6000余万——宁海县公安局相继投入6000余万元建成全县公共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完成三级巡逻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天上有监控、城区有卡点、地面有巡警”的24小时不间断动态防控体系。

    【典型经验】

    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出台“三考三查”制度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将民警的职级晋升与基本法律知识、执法办案能力、体能技能、信访案件办理、正规化建设成效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岗位练、集中练、比赛练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引导民警主动学法、规范执法。

    宁海县公安局根据执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相继建立完善了 《案件报批程序规定》《案件审核复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对执法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覆盖;建立了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领导、法制科、局领导五级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形成了周评、月考、季考、年考四级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宁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管理工作,从接处警入手,每天通过对讲机、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每月抽取10%的警情开展电话回访,加强群众投诉的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网上通报;研发了“网上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出台了《关于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物品管理规定》,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的实时监控;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的意见》,明确执法主体、硬件改造、隐患排查、技防设施等要求,细化派出所功能区建设,严格执法安全管理。

    宁海县公安局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健全刑事案件回访、110接处警自动回访等制度,推广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和“说理式”执法活动;借助互联网、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坚持推动“行政许可向申请人公开”、“行政管理向同行业公开”、“处罚类案件向利益相关方公开”、“标准程序向全社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网友等社会各界监督民警巡逻、接处警等执法活动,有效提高执法过程的公开度与透明度,切实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工作亮点】

    打造“五个一”工程:通过打造“绷紧规范管理一根弦、织密监督管理一张网、财物移交一条链、财物保管一个库、风险防范一堵墙”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工程,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三三制”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办理“三三制”工作要求,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坚持局长亲自拆阅每封群众来信,每月局领导坐堂接访两次,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沟通,实现了信访增量下降、存量减少的目标。(孙波 周国亮)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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