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校:流动人口从此融入沈河
从四川来沈阳打工的小张,刚在风雨坛街道茂泉社区找到住处,就马上带着身份证来到了茂泉社区服务管理站进行信息登记,随后,社区工作人员便给了小张一个“沈河区流动人口服务手册”,还带着小张看了“沈河区流动人口培训宣传片”。
“看完这个片子,再读过我手上的服务手册,我明确了流动人口入住沈河的首要条件,以及作为入住审核的新居民应尽的义务。能成为沈河区的一员,我感到非常高兴。”小张笑着对记者说,一边说着还一边扬了扬手上的“沈河区流动人口服务手册”,脸上洋溢着笑容。
据了解,想在沈河区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到社区的服务管理站进行信息登记,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共同居住的成年人为其申报登记。之后立即到服务管理中心或服务管理站的流动人口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社区的服务管理站将对流动人口发放《沈河区流动人口培训证明》,然后由流动人口携带《沈河区流动人口培训证明》、近期免冠照片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手续完备后,公安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近日,沈河区政府出台了《沈河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从《规定》中看到,从8月1日开始,沈河区将推行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准租证工作模式,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证”办证率达到100%。
此次沈河区加强居住证一证通管理模式,还创新性地推行《准租证》的准租管理模式。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全区出租房屋按照网格号统一编号,对审核通过并符合条件的出租房主发放《准租证》和编码牌,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与此同时,房产局还委托街道办事处对房屋租赁行为收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每套房屋租赁一次收取80元,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据介绍,沈河区内的房屋在进行出租前必须办理《准租证》。办理《准租证》时首先将由服务管理站对出租房进行审核,对符合租赁条件的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由房主签订《出租(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社区服务管理站将对手续完备的5日内签发《准租证》和编码牌,最后由服务管理站对该出租房屋信息建档保存。出租房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5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服务管理站登记备案并缴纳租赁房屋手续费。房主领到编码牌后,还要将编码牌粘贴到出租房屋的外墙上,以便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和检查。
一个中心:给农民工一个依靠的“港湾”
作为全国首家地区性农民工公共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街道农民工公共服务中心运行以来,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及时、贴心的关怀,使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后享受更多的“市民待遇”,接受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我只要一有时间就来服务中心,看书、读报都是免费的,通过这里的信息栏查询政策法规、培训资料和用工信息。”从黑龙江来沈阳打工的小李是个瓦匠,活少的时候就来服务中心搜索用工单位的招聘信息,碰上技能培训课,还可以领着爱人过来听一听。正如小李所说,中心已经成为了沈河区流动人口可以依靠的“港湾”。
去年6月3日,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街道办事处在对区域内1163名农民工的行业分布、居住区域、来源籍贯等相关信息开展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整合地区公共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将农民工服务管理纳入地区社会管理大框架,成立了大西地区农民工公共服务中心。中心设有农民工党支部、农民工维权帮扶站、农民工协会、农民工教育训练基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驿站、心理咨询室等服务机构。
中心创造性地提出“五同城、五服务”的功能定位。“五同城”是给予农民工五项市民同城待遇,即党团活动同城化、民主自治同城化、合法权益维护同城化、妇女儿童关爱同城化、文体生活同城化。“五服务”是给农民工提供五方面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即联民服务、法律服务、就业服务、便民服务和婚育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中心还积极为农民工搭建就业平台,以“四个一”工程为载体,为农民工求职提供便利。“四个一”工程是指“一会、一桥、一险、一训”。“一会”即成立农民工协会,会长及会员都由农民工担任;“一桥”即“就业网络虹桥”,建立农民工信息需求档案;“一险”即相关保险业务;“一训”即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此外,大西街道农民工公共服务中心还积极搭建维权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律师队,全面代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由司法所、调解站协助农民工对生活和用工纠纷进行调解,利用科普大学举办农民工普法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设立农民工投诉电话、信箱、QQ等形式,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记者 栾岚 李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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