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独特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民族问题上的集中体现。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符合实际、顺应民心的正确抉择,日益显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一、这一制度在西藏确立的实践历程艰辛而伟大
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而言,要实现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与民族的振兴,必须解决好民族问题。我们党找到民族区域自治这条道路,是一个艰辛探索、长期实践、反复比较的过程,是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对采用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来解决民族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由最初的主张实行民族自决、自治和联邦制等几种方式,到最终确立民族区域自治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成为唯一选择。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正式确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得到了各族各界代表的一致拥护,标志着我们党创造性地找到了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正式实施。在这里,要深刻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社会主义新中国实行单一制是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要求,实际上是回答为什么能实行的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是通过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来体现、巩固和发展国家的统一性,同时尊重民族结构上的多元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中央集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把国家统一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大一统”理念深入人心,分裂从来不得人心。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一直都对西藏实施着有效管辖,这是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渊源。从民族关系来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在长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结成了密切而广泛的关系,凝成了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特别是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凝成了荣辱与共的血肉关系。从1840年以来的救亡图存抗争中,西藏人民与祖国各民族同仇敌忾、一致对外,促进了西藏民族与祖国其他各民族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这是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从人口分布来看,我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居住、密不可分,同时各地区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西藏高原世世代代居住着藏族、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等民族,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但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与内地其他民族地区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只有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才能实现与其他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这样的民族分布和发展状况,是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二)西藏地方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在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际上是回答为什么要实行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是对西藏鲜明民族特点的考虑。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疆,长期生活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文学艺术、风俗习惯,藏传佛教氛围浓郁,地理环境偏远封闭,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民族特点显著。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会对这些特点予以充分考虑,结合实际,因地施策,这也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如果不考虑这些民族特点而强行一致,势必会适得其反。二是对历代统治西藏方式的扬弃。历代中央政府在确保中央权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都对西藏采取不同于内地、带有自治色彩的特殊政策进行治理,既使藏民族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又密切了藏民族与中央王朝的联系,实现了国家的大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便是充分考虑了这些历史因素而未完全割裂,实际上是在形式上对过去相对自治制度的扬弃,并赋予了民主的新内涵,这也是和平解放西藏后各族人民群众的心声。三是对我们党成功实践的运用。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路过的四川西部藏区和在革命根据地陕甘宁边区,后来在内蒙古解放区都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当时西藏与川西藏区、内蒙古等地在民族、历史、地理等方面有相似之处,这样就可以把我们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运用到西藏来。
(三)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过了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奋斗历程,实际上是回答怎么样实行的问题。一是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实现民族独立。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守卫祖国边防,西藏彻底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和羁绊,从而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西藏内部的团结,为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基础。二是废除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实现人民解放。1959年3月,达赖分裂集团发动武装叛乱失败逃亡,西藏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最黑暗、最反动、最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不再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成为国家和西藏的主人,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扫清了道路。1965年9月,经过普选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齐聚拉萨,召开了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民主选举了自己的自治机构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正式确立。三是保障实行各方面的自治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障了西藏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二、这一制度在西藏落实的实践成就辉煌而全面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伟大成就,创造了在封建农奴制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人间奇迹,谱写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壮丽篇章。
(一)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西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本地区本民族事务。据统计,目前3﹒4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一大批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已经成为建设西藏、发展西藏的骨干力量,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7.9%,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为西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省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二)经济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在中央亲切关怀、全国大力支援和西藏人民团结奋斗下,西藏用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改善,生动诠释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605.8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是1959年的93.9倍和48.5倍。2011年,西藏籍应届大学生就业率达99%,基本实现全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184.8万人次。现代教育体系全面建立,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免费教育“三包”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2300元。西藏人口从1959年的122.8万增长到2011年303万,其中藏族人口占90.48%,人均预期寿命从1959年的35.5岁提高到67岁。国家十分重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自然保护区4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保护区面积占全区面积的34.5%,居全国之首,西藏仍是全球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民族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展。西藏独特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文明史上一朵绽放的奇葩。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文化的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先后投入巨资,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文物古迹进行维修保护,成立专门机构抢救、整理和研究民族文化遗产,《格萨尔王传》等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得到高度重视,藏文编码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文化艺术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迅速,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崇尚科学文化、追求社会进步的精神引领时代风尚。
(四)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保护。西藏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的传承方式和历史定制得到充分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寺庙及活动场所,僧尼约4.6万人,还有4座清真寺、1座天主教堂。各种宗教活动正常开展,西藏处处可见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僧尼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优惠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给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深刻的启示。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不动摇。西藏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昂首阔步走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上,是我们党在西藏高原上树立起的不朽丰碑。回首过往岁月,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取得执政地位、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伟大历程波澜壮阔,西藏能从人类最悲惨的境遇向着最光明的未来迈进,就是因为有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有效保障各项自治权利的充分行使,才能不断促进西藏发展进步、人民自由幸福。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和谐稳定这个前提不懈怠。达赖集团从分裂祖国的险恶目的出发,否定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臆造所谓的“大藏区”和“高度自治”,妄图在西藏恢复封建农奴制的黑暗统治,是西藏不稳定的罪魁祸首。西藏的稳定事关全国的稳定,西藏的安全事关全国的安全。只有维护好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才能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更好地贯彻实施,才能为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领土完整作出积极贡献。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绝不能有丝毫懈怠,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这个核心不动摇。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核心是加快发展,确保各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发展权。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才能抓住机遇、用好机遇,才能少走弯路、健康发展,才能繁荣西藏、为民惠民。我们一切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努力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这一制度在西藏完善的实践道路任重而道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这“三个不容”,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我们要把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一)毫不置疑地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来坚持和丰富,在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下功夫。之所以是一条基本经验,是因为民族区域自治真正体现了平等和自主,能够较好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确保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各级自治机关在行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在立法、经济、财政、干部、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方面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其目的在于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真正实现当家作主。要坚持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既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西藏的贯彻执行,又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各项法律规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不断丰富和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
(二)毫不动摇地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来坚持和完善,在努力实现西藏长治久安上下功夫。之所以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因为民族区域自治真正体现了统一和团结,是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最高原则的,这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硬任务,是第一职责。我们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着力解决西藏存在的特殊矛盾,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积极构建维稳长效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彻底粉碎一切破坏西藏稳定、危害祖国统一的图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表彰活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城乡基层基础,坚持依法管理寺庙,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相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毫不削弱地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来坚持和发挥,在积极推进跨越式发展上下功夫。之所以是一大政治优势,是因为民族区域自治真正体现了发展和惠民,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央举全国之力支援落后地区发展,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充分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区一切困难和问题的关键,也是检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成效的主要标准。我们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离不开与不依赖的关系,抓住有利时机,用好全国支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着力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奋力追赶全国发展步伐,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紧密结合西藏实际,毫不动摇地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将其优势和作用发挥好、巩固好,以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作者:自治区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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