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让劳资共建共享
□陈东升
工资是职工最核心的权益。宁波市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和谐企业创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对象已从规模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发展,从企业向行业、区域协商发展。目前在宁波,已建立起拥有6530人的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积极稳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仅列入了宁波市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提升生活品质考核体系,而且还进入了宁波市地方立法调研程序。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了职工的核心利益,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建立了职工与企业协商对话的有效平台,促进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宁波市的实践生动证明,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质上是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建立起一种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利益协调机制,把企业打造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这既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也使劳动关系双方从矛盾对立走向唇齿相依,共建共享、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