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贵阳”建设,建立激励制约机制,贵阳市将制定出台群众安全感考核办法,将安全感指标与政法、公安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奖罚并举、严厉问责,切实提升百姓安全感。
记者近日从贵阳市委常委会了解到,贵阳市日前将制定出台“群众安全感考核办法”,根据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数,考察贵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主要领导人及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班子成员以及贵阳各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党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分局)局长、政委、综治办主任。
据了解,考核工作将由贵阳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组织实施。贵阳市及区(市、县)当年群众安全感测评高于85%(含),且安全感指数同比上年提高,排名同比上年上升,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10万元至200万元。贵阳市当年群众安全感测评低于85%且排名在市(州)末位,区(市、县)低于保证目标1个百分点或排位同比去年下降7位(含)以上将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收到黄牌警告或测评指数低于75%的区(市、县)将实施重罚,予以相应考核对象一票否决。作者:陈嫱 吴雨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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