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难在哪里?
但是,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进行的基层行政管理,与新形势下产生和发展的社区治理之间,总是存在着各种不相容性。基层行政与社区管理之间往往会遭遇定位两难、角色错位、功能虚化、服务不足和融合缓慢等方面的对接难题。
一是定位模糊。基层行政管理,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政令和命令,其性质是对上负责,为领导服务。
而对于社区治理来说,从法理上看,它是居民自治机构,是公民自我选举、自我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从实际效果看,社区是百姓自我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的结合,是基层群众享受各项公民民主权利、享受生活的场所和范围;它必须是对社区群众负责,社区的群众是服务对象和负责对象。两者的性质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其所指向也具有根本不同。不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社区治理是无法顺利实现对接的。
二是角色错位。行政功能挤压自治功能,导致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长期以来的居委会(村委会)都是以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的,其运作的动力、资源等基本上来自于政府。当前,社区居委会的功能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
三是功能虚化。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社会群众自治组织,应该是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套运作机制。
但实际上,在基层行政管理要求社区居委会忙着“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账、要数据”的管理运作方式下,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而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四是服务不足。社区的自我管理发挥不畅,必然也导致社区层面的服务不足。除了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外,社区居民还需要依赖当地的社区提供生活、生产方面的服务,包括公益服务、商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生活服务等,这些服务是衡量和考验一个社区品质的基本内容和指标。
五是融合缓慢而艰难。基层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成为一对矛盾,有着各个方面的复杂原因,既有旧体制的历史惯性,也有新变化带来的各种新矛盾;既有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基层行政管理本身的便民化、高效化和公民本位的可喜变化,也有社会组织不断发育,公民社会参与能力提高的宝贵贡献,更有市场经济在社区层面上无孔不入带来的商业文明。
传统的单一管制手段和“千条线一根针”的以居委会为主要承担者的行政组织方式越来越受到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