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允康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强调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民生是指百姓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社会福利实现的状况。民生问题,就是社会成员从政府、市场和社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源和机会,来支撑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群众不仅成为改革发展的推动者、承担者,更成为改革发展成果的拥有者、享有者。10年间,民生领域改革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民生水平改善的幅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民生的内涵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
民生关系千家万户,与百姓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我们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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