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院长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讲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切实把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公信、树立权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那么作为基层法院,该怎样抓好司法公信这一基础性工程建设呢?笔者认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在客观上确实有很多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做,但对广大基层法院工作者而言,特别是基层法院的领导而言,主观上必须做到两点:一要执著,二要自信。执著就是要对社会主义审判事业抱有坚定不移的信念,自信是要对我国现有司法制度高度信赖和对广大法院干警高度信任。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抓好队伍建设,提振干警自信心。司法公信要通过司法行为来体现,司法行为要靠司法干警去实施,所以抓好队伍是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当前队伍建设至少要抓好三点:一是加强素质提升教育,一方面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举行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大竞赛”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提高,不断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二是切实落实从优待警,从创造优质工作环境、提高职级待遇、关爱身心健康、解决生活困难等方面加大力度,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三是从严治警,加强廉洁执法教育,确保干警队伍公正廉洁。
抓好执法办案,树牢司法威信。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司法公信正是靠着干警一个接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而累积酿造而成的,所以,案件不立不办不行,办不好也不行。笔者认为执法办案上应着力抓好几点:一是公正执法,坚决不能出现冤案、错案。二是提高效率,坚决不能出现超审限案件。三是注重质量,力争达到案结事了。
加强司法公开,提高透明度。司法公开是保障权利的手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公开是形式,公正是目标,公信是灵魂。可以说,司法公开已成为衡量司法民主水平、彰显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标。公开有利于增强全体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工作失误和文书瑕疵,并有效遏制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彰显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大力实施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一个地方的群众对执法的满意程度基本上代表了该地区的司法公信力的高低。王胜俊院长曾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所以,我们司法工作应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通过全部司法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亲民之心、便民之举、惠民之实、护民之德,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九天的培训时间很短,也很宝贵,通过领导授课、经验交流,自己强化了理念,增强了信念,统一了思想,同时也拓宽了视野,交流了知识,加深了友谊。可以说收获丰硕、受益匪浅。笔者深深体会到,学习培训是组织给予领导干部最好的关爱和最大的福利。同时也深深感到责任重大,肩上的担子一点也不轻松,我要把这次学习到的先进理念、良好作风和有关理论成果带回去重复咀嚼汲取,更好地提高自己和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要把学到的东西与工作实际好好结合起来,与工作重点和难点结合起来,真正把理论学习的收获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工作的本领。
(作者:郭燕燕 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