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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渎职犯罪

2012-08-06 08:13: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警示教育相关监管人员,督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10件1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57.1%和51.9%,这些案件已经陆续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涉及的主要罪名有玩忽职守罪56件79人;食品监管渎职罪13件21人;滥用职权罪15件18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10件15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6件9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3件8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3件6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2件2人;其他罪名2件6人。

    部署:措施频出 力度递增

    “近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几乎每一起背后都有相关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尤其是渎职失职犯罪问题。”高检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检院领导对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高检院对查处此类犯罪措施频出,力度递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春节刚过,高检院召开推进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突出强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回应党、国家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与关注。铬超标明胶和胶囊事件曝光后,高检院迅速召开河北等10个省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座谈会,对查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6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后,高检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及职务犯罪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司法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在随后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会议上,高检院领导要求进一步严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案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记者了解到,2011年3月至今,高检院陆续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参与配合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行动,不断增强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职务犯罪的敏锐性,注意深挖严查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

    针对“地沟油”案件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等问题,今年1月,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地沟油”犯罪所涉渎职犯罪的通知》;铬超标明胶和胶囊事件曝光后,渎职侵权检察厅连续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所涉渎职犯罪案件的通知》等文件;近日,该厅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的通知》指出了此类犯罪的打击重点。

    此外,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也对惩治和预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了惩防重点和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