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法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并及时作出答复,充分显示了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改进工作的良好作风。”7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云鹏主动到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现场答复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时,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主委安纯人满意地说。
今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强化行政诉讼立案监督缓解行政诉讼立案难的提案。宁夏高院对提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庭室进行深度调研,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机制建设,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即通过扎实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分权制约、规范运行机制和强化责任追究,在全区法院构建起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法官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强化行政诉讼立案监督;通过完善行政诉讼立案公开机制、建立行政诉讼立案前协调机制和完善行政诉讼立案管理机制,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立案审查时积极与行政机关联系,找准化解行政争议的切入点,力争使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解决,建立行政诉讼立案责任倒查机制和行政诉讼立案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立案环节发生不廉洁行为;通过强化上级法院对行政诉讼立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行政诉讼立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主动接受人大对行政诉讼立案工作的监督、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立案工作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拓宽接受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和合法权益。
(作者:周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