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实有人口

贵州出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持居住证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2012-08-04 09:51: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今天(8月3日)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持证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迁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条例共五章36条,其中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持证人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权益,如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育龄夫妻在居住地享受和常住人口同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租、购城镇保障性住房及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迁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等等。(记者 阎志江)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