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将做到“警务服务社区村屯”,实现基层派出所建设的全面覆盖和“升级”。
意见明确,在城区和较大乡(镇)派出所,根据治安和警力状况采取“两队一组(即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和综合信息研判组)”或“三队一组(即在两队基础上增加案件办理队)”的警务运行模式。社区警务队主要任务是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实有人口、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安全防范、服务群众,社区民警原则上固定在社区工作,一般不参加派出所白天值班和执法办案工作,不参与大型活动安保等社区外的警务活动。
按照“治安复杂的中心村屯必建、撤乡并镇的原政府所在地必建、距离派出所偏远社区、乡村必建”原则,实现警务室覆盖率100%,并确保“一室一警”或“一室多警”,努力把社区警务室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
吉林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强调,派出所担负着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警种部门要加大对派出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扶持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记者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