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地方要闻> 青海

青海选择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启动

2012-08-02 17:59: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日报 

    7月31日,青海省选择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正式启动实施,中国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成为试点地区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的主体。此举也是青海省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益尝试。青海省副省长马顺清出席启动仪式。

    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是今年青海省委、省政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做出的重要举措,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服务,也是保险业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今年年初,青海省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互助县和格尔木市先行开展这项工作,并确定了我省医保经办服务试点工作的的范围、任务、内容、措施及时间安排。青海省有关部门和海东行署、海西州及互助县、格尔木市和中国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周密安排,做了大量精心的前期准备工作。试点工作通过政府选择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经办医保服务,支付委托管理费用购买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相互制约、多方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运行。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医保基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就医。

    马顺清指出,开展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完整经验可资借鉴,工作在摸索中进行,改革有许多政策突破,操作中也有一些难题需要不断研究解决,是一项全新的开拓性工作。希望试点地区、商业保险机构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安排部署,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高起点、高标准做好经办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步全省全面推行此项改革探索路子,提供经验,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应有贡献。(记者 李欣)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