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如何,是农村特别是边境民族地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标尺。基于边境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和发展要求,村级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反映村民诉求;二是教育引导群众;三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四是团结带领本村发展;五是为村民提供服务;六是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建设;七是自身建设。2011年上半年,“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研究”课题组对实践中的村级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范围包括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以及藏区的部分村级基层党组织;调研形式为访谈和问卷调查;调研对象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员和普通村民;调研中共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率及有效率均为100%。
一、村级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现状
通过调查了解到,村级党组织总体上能够发挥作用,特别是在边境民族地区,村级基层党组织依托“新农村建设”、“富民兴边工程”等载体,职能发挥相比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改观,但职能发挥仍不到位。
从以上结果看,村级党组织职能发挥比较好的方面有:(1)向上级反映本村村民的意见和愿望,即综合反映村民诉求,认可度达到了70%以上,这一点在“向上级争取资金和物资支持促进本村发展”这一具体指标上也得到了反映,本指标达到了80.2%的高认可度。(2)贯彻上级政策。 对于这一指标,认为“做得好”的高达72.5%。 村级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够好的方面有:(1)执行一事一议、民主协商制度,即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对于这一指标,认为“做得好”的占35%,认为“做得一般”的占41%,认可度不是很高。(2)党组织自身建设。答卷中认为“做得好”与“做得一般”的各占32%和51%,认可度一般。 (3)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答卷中认为“做得好”与“做得一般”的各占22.4%和17.2%,认可度较低。(4)服务本村村民。答卷中认为“做得好”的只有21.3%,认为“做得一般”的也只有31.4%,在处理本村村民之间矛盾纠纷这一具体指标中,认为“做得好”的也只有21.4%,认为“做得差”的高达42.5% ;(5)团结带领本村发展。答卷中认为“做得好”只有19.3%,认为“做得差”的高达53.4%。
二、影响村级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的因素
通过调查研究,笔者认为,村级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环境因素
一是农村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村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难度空前增大。计划经济时代,村级党组织拥有广泛的行政职能,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经济生产变得独立自主、分散宽松。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后,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比较充分的民主权利,同时,村级党组织原有行政职能和权力逐渐丧失。在这样的背景下,村级基层党组织如何有效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如何组织引导农民和发展生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
二是村级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本资源尚不雄厚。现在的农村基本上还是小农经济,特别是在边境民族地区,大都没有集体经济实力,因缺乏牢靠的财力支持,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受限。
三是督促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外来的督促不可缺少。督促来自上级和村民两方面。现实中,上级的督促有,但更多的是围绕某个时段的中心工作,连续性、系统性不够,尤其是制度化的考核督促欠缺。村民自治条件下,来自村民的督促应该说是有基础的,但由于管理的制度化水平、民主化水平低,村民的督促力量极为薄弱。
(二) 人员因素
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最终依靠党员作用的发挥。目前,农村党员素质不容乐观:,一是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初中及其以下学历的占了66.3%,低学历自然影响到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和能力;二是党员老龄化。农村发展党员本来就难,年轻党员又大都外出务工,上了年纪的党员很难发挥先锋作用;三是党员对自身身份认识不足。问卷调查发现,对党员权利义务 “知道一点”的党员占到了一半,有8%的党员不知道党员具有什么权利义务。调查中还发现,“知道一点”权利义务的党员,有的明确承认“没有履行过”。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思想观念上,认为党员要无偿地参加党内的活动,这样将误时误工;文化习俗上,党员的带头作用常常不被村民所理解,特别是在偏远落后的边境村寨,总觉得带头如出风头;待遇问题上,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长期以来存在投入不够、措施不得力的现象,加之经济待遇低、职务升迁难,工作普遍缺乏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