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最后一期专题培训班正式结业。30天的培训期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先后云集了3批共1400余名2010年以来的新任市县两级公安局长。这是继2009年和2010年公安部举办全国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培训班之后,又一次针对市县两级公安局长举办专题培训班。
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而不变的是学习与磨练。近年来,公安部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以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培训,积极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保障了“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公安中心工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素质保证和人才支持。
构建特色大教育大培训体系
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为民”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统领地位。而观念和思想,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
于是,练意志、练体能、练作风的全警“大练兵”在2004年如火如荼地开展。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大练兵活动。
2004年10月14日,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观摩这次汇报演练时指出,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对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体能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努力把公安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履任后,提出“要从改革和加强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入手,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的思想。
近年来,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和一线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的通知》,并将实战训练作为“三个必训”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基层和一线民警开展集中实战训练。此后,公安部依托公安院校在全国布建了9个部级实战训练基地。
2009年,公安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全国公安机关2010-2012年民警培训规划》等重要文件,把培训“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建立完善“两级教育、四级培训”的工作体系,推动部、省两级公安院校教育的转型发展,构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部省市县四级训练基地网络,基本形成了覆盖全警、分工明确、严密高效的警察训练体系。
2010年11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教育训练改革创新,着力建立完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计划(2010-2012)》等规章制度的出台,意味着一个完整配套的教育训练规章制度体系初步构建起来,并在实战中收获累累硕果。
分层次抓重点增强针对性
2009年,全国3000余名县级公安局长分批奔赴北京,参加新中国公安史上的首次县级公安局长大集训。
2010年,公安部又先后集中培训了500名地市公安局长,近1000名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和政治部主任,1500余名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部署各省级公安机关将全国近7万名基层所队长全部集中轮训一遍。这样的培训规模,在新中国公安历史上尚属首次。
举办全国县级公安局长、地市公安局长、地市公安机关纪委书记、省地政治部主任等领导干部培训班,新闻舆论引导、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专题培训班……5年来,公安部累计直接培训两万余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累计培训公安民警1000万人次,有力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
“请进来、走出去”,把学习和交流的视野从国内拓展到国外,是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变化。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强化领导干部国际化培训,与国境外警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合作。2009年以来,公安部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协作,启动了为期3年的中国高级警务人员国际化培训计划,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善于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优秀中青年干部。目前,已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100人。此外,不断深化与香港警方的合作,形成常态化的培训合作机制,每年进行定期会晤和互派研修班,先后已有40余个班次赴香港培训。
全国公安机关还以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紧贴一线民警执法执勤能力需求,广泛开展一线民警执法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