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近日在贯彻落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视频会议上表示,“原则上,不能让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上负担一点费用。”在卫生部门给予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治疗、一定减免费用的政策基础上,民政部门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工作。此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召开。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绝不允许因费用问题而延误负伤见义勇为人员的抢救治疗。拒绝收治负伤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将被追责。
除民政部外,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的相关负责人均出席了会议,均表示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力落实《意见》,真正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