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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扎实开展“两评查”打造“看家本领”

2012-08-01 14:41: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认为今天庭审的一大亮点是将定罪与量刑分开审理,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要求……”

    “审判长庭审驾驭能力很强,但我认为还应当注意平衡控辩双方的发言机会……”

    “审判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有几个问题不够直接明确……”

    “审判人员注意力集中,口齿清晰,用语规范……”

    这是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刑事案件进行的庭审评查。

    评查结束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继生对记者说:“总体情况不错,但我们主要是来‘挑刺儿’的。找准审判质量存在的问题,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是‘两评查’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

    今年4月,重庆法院启动“两评查”活动。根据重庆高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5月至10月,全市各级法院每名审判业务庭法官都要接受1次庭审评查,并且至少有3篇裁判文书接受评查。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也要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法院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评查结果定期向全市法院通报。

    “评查不是评先,必须坚持一线法官人人参与,并且重点是青年法官。”重庆高院政治部主任阳东辰认为,目前新、老法官断层现象比较突出,但迫于案多人少的矛盾,不少年轻法官工作不久就走上审判岗位,工作经验、心理素质、庭审驾驭能力都亟待提高,但是只有多练,“新手”才能成为“熟手”,甚至“强手”。

    为了反映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的真实水平,各个法院都主动“出招”:巴南区法院、九龙坡区法院借助数字化法庭,采取回放庭审录像、集体观看评议的方式进行评查;二中院推行“三查四评五满意”工作机制,向旁听的同行、专家、群众以及当事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共同参与评查;奉节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评议考核法院庭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人大代表到庭考评;城口县法院还评选“最差裁判文书”。

    城口法院院长田茂宏说:“评选‘最差’比评选‘最优’的压力大多了,因为它必须具有绝对的说服力,但提高文书质量的力度也要大得多。”

    为确保评查活动的可操作性和评查结论的公正性,重庆高院于今年5月分类下发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评查评分标准,内容分为庭审言行、庭审程序、庭审技巧、庭审秩序、庭审效果五个大项及三十余个子项。

    在庭审评查评分标准表中有这么一项内容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合议庭成员没有专注听取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每1人减1分;无故打断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减2分。“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充分行使辩护权。”重庆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杜丹对记者说。

    截至目前,重庆全市法院共评查庭审694件、评查裁判文书2613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加以制度规范。今年7月,重庆高院出台《裁判文书校评办法》,要求全市三级法院均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校核室,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资深法官担任裁判文书校核人员,专门从事本院裁判文书校核工作。

    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认为,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是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看家本领”,“两评查”活动切实抓住了法院工作的核心。抓好评查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活动就更具生命力。(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刘健)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