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应建立民办高校风险防范机制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近日听取和审议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建立民办高校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
福建省共有民办高校25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40%,但学生人数只占全省高校学生总数的27.5%,民办高校学生均数只有3000人。这些民办高校办学资金主要依靠学费收入,并要自负盈亏。随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力度加大以及一些学校生源减少,学校贷款压力与运行保障面临较大风险,影响到学校日常运转。检查中发现,个别民办高校由于举办者资金链出现问题,学校资金投入缺乏保障,造成学校陷入财务危机。
因此,要加强对高校的宏观调控,引入民办高校退出机制,让一些办不下去的民办高校适时退出市场。
针对民办高校存在和面临的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建立民办高校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个别民办高校因生源下降可能产生的关闭或撤并以及举办者资金链断裂、抽取办学资金等风险问题要高度关注,做好防范和预案工作;省、设区市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将民办高校一并纳入统筹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发展。(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陈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