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成党风廉政建设载体
为基层农村党员提供便捷的信访诉求服务,也让霍山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有形载体。
霍山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村民何云霞,向镇信访代理员刘津反映原村班子在修太子庙村六里红组级路时用完了政府补助的7万元工程款,还要村民集资1.5万元修路,不合理,且账目未公开,要求查清。刘津接受代理后,就向镇纪委作了汇报,镇纪委立即成立了六里红组级路清算小组,对修路账目进行了彻底清算,结果查明此路全长1.5公里、包括两座水泥桥,总投资8.5万元,与上述收入的8.5万元完全相符。据此,清算组认为,在修路过程中,村班子经济上没有问题,并将清算结果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进行了公布,还村班子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霍山县纪检部门负责人说,通过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代理工作,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农村干部廉洁办事的有关规定,消除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和滋生的土壤,纠正和防止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此外,霍山县还注意把信访代理工作与安徽省“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今年3 月,佛子岭镇纪委书记何云金下村开展工作,佛子岭村黄岩村民组党员陈先宝等向他反映,县内某企业在该村民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低,群众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如要求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将会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得知此情况后,何云金及时向镇党委作了汇报,并主动担当陈先宝等诉求事项的信访代理员,与其签订了《纪检监察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要求他们在代理期间不要上访,此后,何云金经过实地走访了解,查找相关政策,据理力争党员群众等拆迁户的合理诉求。后经镇政府和企业反复协商,终于使企业按照最新的拆迁赔偿标准给予拆迁户的赔偿,使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霍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武说,今年通过为基层农民党员以及群众信访实行代理以来,霍山县镇、村两级已为群众代理信访552件(次),已有426件(次)信访通过代理得到了解决,有26件(次)拆迁征地等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现在霍山县基层党员干部、弱势群体的信访诉求,大部分都能通过信访代理解决,从而真正找到了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有效方法和途径,也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又一新模式,从而为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汪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