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检察分院近日出台了《律师阅卷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律师阅卷的流程作了具体说明,即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待提出阅卷请求的律师,依法审查律师的“三证”,及时安排办理阅卷事宜,不能当日办理的,应当向律师说明理由,并在3日内予以办理。案件管理办公室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的案卷材料。(记者杨英华 通讯员晁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