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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2012-07-26 09:33: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山西省7月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提出了主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学习推广太原经验,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省监狱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分管市长、分管县(市、区)长,各市、县(市、区)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和法、检、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18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要求,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辽宁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5月,公、检、法、司4部门联合下发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目前,该省已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全省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细化到社区矫正每项工作,年末将对各市和平安县区建设进行考评,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吉林省司法厅把贯彻执行《实施办法》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迅速行动,抓好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科(处)长等150余名社区矫正管理干部举办了以《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逐条解读《实施办法》出台背景及其重要意义,从实务角度掌握《实施办法》中提出的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处罚收监、解除矫正等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现和解决《实施办法》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司法厅赴各地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上海市司法局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贯彻执行。市司法局及时将文件转发给各区县司法局,要求迅速将文件内容传达至各司法所和一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确保做好贯彻执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市矫正办分批组织各区县社区矫正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对文件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做好全面承接社区矫正执行任务的准备。为了便于指导基层操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市矫正办对全市社区矫正已规范地进行了梳理,并对照《实施办法》草拟形成了《施行细则》。

    江苏省司法厅采取6项措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展。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规范化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抓好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与《实施办法》相统一;四是抓好中心的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工作载体平台的综合效能;五是抓好机构队伍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六是抓好协调配合工作,完善工作衔接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浙江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题调研,就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增强学习效果,切实加强对《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矫正程序,结合省情,主动协调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牵头制定《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创新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尝试在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单独设立矫正机构,并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总队、支队和大队,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指导管理职能职责。在全省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的建设。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