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援真方便
来自江西的杨坤是2006年6月进入广州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工作的。“公司倒是给过一份合同让我们签,但是那份合同既没有公司盖章也没有返还一份给我存档。”杨坤告诉记者,当时以为自己是有合同的,却没想这样的方式并不合法,对自己的权益没有保障。
“2010年年底,公司来了个新的合伙人要对工人‘大换血’,我也被迫要离开。”杨坤告诉记者,公司要求他签一份自动离职申请书后才发最后两个月的工资。“明明是你们无故要‘炒’我,又不是我想走,我才不‘自动离职’呢!”杨坤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因此被扣发了两个月的工资并被赶出了宿舍。“找了几个部门也没有结果。”杨坤决定到法院起诉。
2011年1月25日,杨坤就近来到蚌湖第一中心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大致案情后,对杨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援助条件,于是马上协助白云区法援处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的邓艳琴律师办理该案件。
分析案情后,邓律师根据情况代为变更了之前不恰当的仲裁请求,除了俩月工资外还申请了4年多的经济补偿。后经劳动仲裁委裁决:该公司支付杨坤经济补偿金15750元及工资5752元。
因该公司不服裁决诉至白云区法院,杨坤再次申请援助,邓律师又一次接手了该案件。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12年1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广州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支付杨坤经济补偿金15750元及工资3321元。后因该公司提出上诉,此案仍在二审中。
尽管案件尚未了结,但杨坤仍将一面“伸张正义,为民排忧”的锦旗挂在了事务所的墙上。
这钱我给得放心
据了解,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印发了大量的小卡片送到辖内的每家每户和工厂,广而告之,许多当事人按照信息找了过来。“对于符合法援条件的当事人,我们会指派相关律师跟进;而有些不属于法援范围的,我们也尽量安排律师给予案情分析和指引。”白云区司法局法援处主任冯元告诉记者,依靠紧挨中心法庭的优势,中心还经常邀请法官一起联调。
“诉讼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解决问题,赢了官司还有执行的风险。而在调解中,律师先给出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再结合法官说法,当事人往往就容易接受。而调解的结果经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后,与判决书效果无异。所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倾向选择调解的方式。”李国宝说。
2011年7月8日,李文秋驾驶小客车行经路口时,与驾驶摩托车的周健辉相撞,造成李文秋车头部位与周健辉摩托车右侧相撞的事故,周健辉受伤,两车均有损坏。2011年7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云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为李文秋、周健辉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后,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后口头达成了赔偿协议,李文秋愿意一次性给付周健辉人民币12万元了结赔偿事宜,但是又担心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得不到法律认可,故经法律援助中心指引及人和镇调委会的指导下,达成了赔偿书面协议,并申请了法院司法确认,李文秋现场给付了赔偿款。
“这钱我给得放心!法援中心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也不会留下‘尾巴’!”李文秋对此很是满意。
“自去年成立以来驻庭法援服务中心以来,我们法庭的民事诉讼立案率同期下降了8%,而越级上访案也大幅减少,已有8个月的越级上访案为零。”蚌湖第一中心法庭庭长冯齐广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驻庭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法援案件306宗,法律咨询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1106人次,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31宗,其中,非诉讼方式诉前联调办结案件205宗,诉中调解方式办结案件22宗,申请司法确认的4宗。(记者邓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