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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首创以案管人廉政监督机制

2012-07-26 09:23: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这一制度刚试行时,在审判庭还引起了争议,有人质疑是否干涉了合议庭的审判权,是否违反了合议不公开的制度规定。

    试点之后,法官们逐渐发现,廉政监察员列席案件合议,并不是干预审判,而是以独立的身份进行旁听和监督。一些法官表示:“与其问题出现后让外力来监督和追究责任,还不如先让内部人监督,防止问题出现。”

    据了解,自今年5月20日全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发改案件合议制度以来,广州中院已有170起案件有监察员列席合议,法官们从开始的不理解到认同和自觉执行,越来越多地体会到廉政措施的保护作用。

    法官处理案件更有责任心

    广州中院民五庭是房地产案件审判庭,房地产纠纷利益大,这类案件一直是督办、信访投诉的大户,民五庭也因此成为廉政建设的试点单位。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该庭开始了廉政监察员列席发改案件的试点工作。

    廉政监察员张伟康,有着38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作为广州中院首个审判业务庭的廉政监察员,他可以调阅全庭审理的案件,可以旁听所有合议庭的庭审及合议,可以说是“全程跟踪,不留死角”。

    对试点的成效,张伟康说:“我们庭通过廉政监控,杜绝了合议庭合而不议、电话合议等不规范行为,法官对案件处理更有责任心了。”

    张伟康向记者介绍了一宗他曾经列席合议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买卖纠纷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因房价上涨,卖房人反悔,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一审判决卖房合同要继续履行,但没有购房者需支付购房款的内容。在二审合议中,张伟康提出如果就简单维持原判,会案结事不了,带来新的诉讼。他建议合议庭在征求当事人同意自愿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二审予以加判。后来,该建议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据此作出的判决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实践证明,内部监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最容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是保护法官的良策,相信廉政监察的路会越走越宽。”匡乃安说。(见习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杨晓梅 汪秀兰)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