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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凸显人权保障 原则制度设计仍需完善

2012-07-25 17:11: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理性评价新刑诉法的立法变动

    有论者言,“不要向井里吐痰,也许你还会来喝井里的水。”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在全民的喧闹中尘埃落定,公、检、法、司、律师、学者、普通国民,几方引燃的硝烟将慢慢散尽,这里只是过去持久战争的最高点,也是下一次战斗的新起点。这里从来没有胜负,有的只是持久的争论,但是我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因为我们所有的争论都是为了让它更好;我们又是不一致的,因为我们用不同的标尺测量了“好”的宽度。我们就将饮用这同一口井中的水,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保护着这口井,所不同的只是你为你保护它,而我为我保护它而已。

    我们也可以把这种状态称之为“法律共同体”,这里永远是求同存异的地方。我们在共同推动其进步之时,又在进行着相互的博弈,我们期颐的是在综合平衡中不断的进步,而不是被我们自己的博弈拖进泥沼。在这口井中喝水的人们应当深深地认识到“不要向井里吐痰,也许你还会来喝井里的水。”这里是两个不证自明的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将心比心。我们所要的不仅是每个人都遵守不向井里吐痰的道德防线,而是禁止向井里吐痰的法律保障。

    我们有幸参与了十几年一次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活动,确不应当任由其“溜走”。因为这里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水源”,每一个有志于建设中国法治的法律人,都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为构建自己理想的刑事诉讼制度疾书言志。当“井”已挖成,我们既不能因为计策被采纳而街巷卖弄,自吹自擂,也不能因为建议被忽视而心怀不满,横加指责。

    正是基于上述立场,《中国刑事诉讼新发展——最新刑事诉讼法释评》一书不似部分学者对新法修订采取的过分悲观或过分狂热的态度,而是以客观中立的立场,从理解法律、注释法律、完善法律出发,针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现实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借鉴目前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放眼未来司法解释的制定乃至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新法的正确实施、新程序的有效运转、新制度的重新构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法律和学术支撑,使我们共同“饮用”的刑事诉讼法之水能够源源不断地供给“后来人”。所以,中立性、学术性、实用性、工具性是本书基本特征。

    本书从体例上讲,以最新法律条文为主线,结合1979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理性、全面而系统的诠释,是注释、评论、建设的有机结合。目前理论界注释者多,批判者也不在少数,但是能够结合注释、批判并有建设性意见的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著述则是凤毛麟角。基于对刑事诉讼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孜孜以求,我们坚持:解释,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理解法律、坚决的执行法律;批判,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引领我们不断发现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在“扬弃”后前行;建设,亦我所欲也,因为它可以督促尊重现实、面对未来,脚踏实地地走向法治。作为学者,解释、批评、建设三者兼得者,则为社会之幸、国家之幸、法治之幸也。

    (本文为《中国刑事诉讼新发展——最新刑事诉讼法释评》序言 冀祥德)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