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省区市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条例全国总工会要求
推动地方加快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公交行业尤其是公交司机工作时间长、强度大,但工资非常低,有的连家都养不了,离婚率超过50%,司机们的脸上常常‘阴云密布’。现在工资要涨了,我们终于看到了希望,大家又开始有了笑容。”说话的是辽宁省沈阳市天益巴士有限公司158路公交司机刘凯,这位朴实的东北汉子脸上笑开了花。
6月28日,沈阳市签订了全国首份市级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约定年度工资增长幅度,驾驶员、车辆修理工、调度员、管理人员不低于15%,驾驶员的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上调45.6%。
沈阳合同签订成功只是一个缩影。自“两个普遍”(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以来,全国各级工会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
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过亿
2010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两个普遍”。
2011年初,全国总工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提出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到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各级工会按照规划的部署,把推进“两个普遍”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来抓,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2011年底,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58亿人,工会基层组织覆盖单位数达到530多万家。据全总有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非公有制企业法人建会343.53万家,建会率82.37%,发展会员9929.01万人,职工入会率72.95%。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覆盖职工1.04亿人,比2010年分别增长56.1%和37.3%,均较好完成了三年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两个普遍’,各地进一步夯实了工会组织基础,深化了‘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协商’的工作理念,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巩固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农民工会员总数达9655.7万人
“现在我们劳务派遣工与企业正式职工被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教育培训、同样的劳动保障、同等的先进评选、同时的帮助关怀。大家都说有了真正做主人的感觉,工作的积极性更高了。”来自中智沈阳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员工李志新,这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2011年,沈阳全面打响了一场组织和维护劳务派遣工工作的攻坚战,探索对劳务派遣工源头入会、委托管理、双向维护的工作经验,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为解决“两个普遍”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工会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提高了工作的执行力。
去年以来,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工会组建月”、“百日攻坚行动”等组建集中行动,合力攻坚克难,形成了强大声势。全国总工会先后组织开展了推动世界500强在华投资企业建会集中行动、“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建会集中行动、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等,组织全国工会整体联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介绍,各级工会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大组建力度。河南省总工会推动180个工业集聚区普遍建立工会,集聚区内9775家投产企业建会率达到80%以上。上海、福建等地工会积极借鉴在沃尔玛组建工会的经验,加大对世界500强企业组建工会力度,实现了建会突破,其中富士康在重庆、郑州、衡阳、武汉、成都、廊坊等地投资企业已全部建会,发展会员近30万人。
目前全国农民工会员总数已达9655.7万人,全国有7400多家劳务派遣企业建会。
同时,为破解中小非公企业建会和发挥作用难问题,各级工会认真总结“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力度,目前已建立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11.3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