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部门要闻

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

2012-07-24 10:2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劳教(戒毒)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不断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搭建刑释解教人员迈入社会桥梁

    由于长时间处于封闭环境,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难以很快适应和融入社会。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阳光中途之家、蓝天职业培训中心、彩虹基地等一大批过渡性安置基地应运而生,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迈入社会搭建起了一座桥梁。

    云南省司法厅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并以此为平台,以"安"稳心,以"帮"扶人,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融入社会,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8%以上,帮教率达97%以上,重新犯罪率仅为0.25%。

    为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的过渡性安置问题,云南省司法厅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托民政社会救助站,联合创办"云岭阳光驿站",创立了"党政主导、民政主管、司法协助、部门参与"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新模式,有效破解了"三无"人员安置难、回归难的问题。

    针对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帮教管控衔接不到位等问题,贵州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体系,积极搭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平台。按照"以信息化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建设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和传递等工作。这一数据库的建立和系统的运行,搭建了监狱、劳教(戒毒)所、司法所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把司法行政机关的教育改造、安置帮教和公安机关的管控工作联为一体,有效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此同时,贵州省司法厅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机制,明确由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派车派人,按时到监所将必接对象接回,为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提供了保障。

    青岛市司法局则坚持从刑事解教人员回归后的生活入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近5年内刑释人员和近3年内解教人员开展跟踪考察,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生存质量和问题隐患,及时调整帮教措施。2007-2011年度共排查9989人,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一般帮教对象衔接率达90%以上,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