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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全国首例捐赠遗体服刑人员的心路历程

2012-07-24 09:45: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两名20多岁的重症眼角膜病患者,终于可以睁开眼看看这个世界。而这一切,与一位叫陈明亮的服刑人员的心愿离不开。

    陈明亮,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林港村人,他的生命定格在48岁。作为全国首例主动捐赠遗体的服刑人员,他向这个世界宣告:“服刑人员,心亦可向善。”

    曾两次服刑的陈明亮,为什么会想到捐赠遗体?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他的家人、帮教民警、红十字会、监狱长,还原了他的心路历程。

    “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

    陈明亮,1964年出生于四川,1989年他拖家带口来到武汉,落户江夏区。

    2004年,陈明亮带着15名农民工在工地做工。工地方拖欠8000元工钱不给,这让陈明亮产生了“偷点东西来付工钱”的念头。同年,因盗窃工地的变压器被抓,他被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这次犯事,抓捕陈明亮的不是别人,正是日后被他称为“兄弟”的梁涛——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纸坊街派出所宁港社区警务室民警。8年前,梁涛在江夏公安分局从事刑侦工作。

    出狱后,陈明亮又重操旧业,伙同他人盗窃变压器内铜芯变卖。2008年5月,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陈明亮获刑13年,进入湖北沙洋荷花垸监狱服刑。3年后,转入沙洋长林监狱。就在服刑期间,陈明亮被查出左肺患上鳞状细胞癌。

    “他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是比较好的。”沙洋长林监狱监狱长李光回忆说,在查出病症之后,陈明亮深刻反省人生,曾表示要想办法对社会做点贡献。

    2011年年底,陈明亮获准保外就医。已经离婚11年的前妻杨朝秀,回到江夏照看陈明亮。

    “他从监狱回来后,吃饭的时候经常吃着吃着就哭起来,我就问他哭啥,他说觉得对不起我和孩子们、对不起这个家,一辈子都在做对不起社会的事。”杨朝秀眼里含着泪说,这也许是他产生捐赠遗体念头的初始。

    “希望获捐赠的人活得幸福”

    穿着蓝色协警制服的陈方年,眼睛与父亲陈明亮很像。生于1987年的陈方年说,自己还是尊重父亲最后的心愿,在捐献协议上签了字。

    “他回江夏后,我问他以后怎么打算,他只是说不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梁涛说,两人的第一次谈话有点“公事公办”。

    后来,梁涛得知,陈方年还没有工作,到处打零工。

    经多方努力,梁涛在辖区为陈方年找了份工作,厂长还亲自把聘书送到了陈家。后来,陈方年又成为江夏公安分局协警队的一员,与梁涛一起工作。

    这期间,梁涛还破格为陈明亮办理了二代身份证,申请了农村合作医疗,为他减轻了经济负担。

    今年5月初,陈明亮的病情加重,已不能下地走动。一天晚上,梁涛接到了陈明亮打来的电话,说自己死后想把遗体捐给国家。

    江夏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刘爱华来到陈明亮家里,问他是想捐器官、组织还是捐遗体。陈明亮回答:“哪里有用,你们都可以拿去。”

    在陈明亮生前写下的申请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我看病的日子里,民警梁涛每周都买水果来看我,还给我儿子找了份工作……我虽是无名之辈,但也想为社会做点贡献!”

    7月12日7时55分,陈明亮的心脏停止跳动。当天上午11点55分,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将陈明亮的遗体运走。

    “他离世前说,希望获捐赠的人能活得幸福。”杨朝秀哽咽着说。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龙庆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