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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司法协理员成诉前化解纠纷好帮手

2012-07-24 09:41: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在辽宁省本溪市,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法官”,他们不是法律院校毕业的高材生,而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当地群众把他们叫“草根法官”。

    “草根法官”的正式名称是“司法协理员”。2011年,本溪市司法协理网络诉前调解案件1740件,调解成功率达62.93%;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584件,诉中调解565件,调解成功率达75.19%。

    如此骄人的成绩是如何取得的?《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草根法官”有地缘人缘优势

    本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静说,本溪县地处辽东山区,农业人口占到六成,群众居住分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纠纷也随之上升,群众打官司十分不便。

    针对这种情况,本溪县法院采取聘请司法协理员方式,在基层增加编外的“草根法官”,协助法庭开展工作。

    2009年9月,本溪县法院首先在偏岭法庭试点,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村主任和那些热心为群众办事、有社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了31名司法协理员。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后,这一做法在5个法庭全面推行。

    这一年,本溪县法院派出法庭案件受理数量回落,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上升。

    本溪县碱厂镇城门村村主任张福军就是一名司法协理员,他用多年的经验和在村里的威望,把很多纠纷“挡”在了法庭门外。

    城门村的小王夫妻,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妻子拉着丈夫要到碱厂法庭去办离婚手续,正好被张福军碰到。张福军把他们请到家中,一上午的耐心劝导,矛盾解决,小两口检讨了过错,愉快地回家了。

    王静说,司法协理员利用他们地缘、人缘优势,协助法官处理各类纠纷,增加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