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创新公开形式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摘录:推行“阳光司法”,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岳麓区法院首次将小额速裁庭审网上直播,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向工商联、律师界等通报工作情况,长沙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开设微博公开各类信息……在湖南,司法公正正在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彰显和实现。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障群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建立短信联络平台、开辟互联网监督专栏、开展检察开放日等各种形式,扩展接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检察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湖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维群说。
让丁维群印象极为深刻的,是株洲市于2009开始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针对人民监督员存在的“先天缺陷”,株洲市大胆创新,“海选”人民监督员,扩大监督案件类型,引入异地监督模式。
改革前,株洲两届人民监督员70%以上都是科局长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案件中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仅1件1人,还未被检委会复议后采纳。监督效果并不好。“改革后,选出的82名人民监督员,70%为基层普通群众。目前异地监督案件45件47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7件7人,检察机关采纳5件5人;属地监督不同意拟处理意见的案例更多。”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徐卫刚感叹道,人民监督员更敢监督了。
据了解,株洲市检察院正着手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和评议意见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周赛保表示,为了让更多群众参与监督公安执法,湖南公安机关正逐步建设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进度及结果,通过互联网公开,报警人和受害人可通过案件编号、手机、身份证号码等查询,举报民警不作为、不积极作为的行为。
【关键词】保障职权行使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摘录:各级党委要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建设,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各级党委为司法机关公正、独立行使职权创造了优质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和提升了司法权威。”采访中,多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去年,常德两级法院执结案件3213件,标的2.6亿元,新收案件平均执结率95.6%;当年,该院反规避执行工作,在最高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议上做交流推广。
“要说常德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常德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给力支持密不可分。”常德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菊初对此感触很深,也颇为自豪。
他举例说,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8月在全国率先作出《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有两大闪光点:要求相关部门支持72件涉及政府、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并进行有效监督;推动政府设立执行工作救助基金,市一级每年100万元,区县一级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对执行不能导致贫困等个案主体进行必要的救助。
“在市委党委支持下,常德还建立了由17个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规模性执行行动和执行个案协调工作顺畅开展。”李菊初说,执行工作还纳入了常德社会治安综治考评。
各级政府的支持,在行政诉讼中可见一斑。
湖南省行政审判庭审判长张坤世表示,近年来,湖南行政执法机关都能依法积极、全面履行诉讼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支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执行生效行政裁判,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08年的7%提高到2011年的24.18%。
据了解,湖南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备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促进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工作机制和对不当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以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
“要狠抓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各项工作,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继续推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决维护好公正廉洁执法这个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为推进湖南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 贾京平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