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民警的接处警、到检察机关的批捕公诉,再到法院的审判执行,青岛市紧紧抓住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这一“牛鼻子”,通过组织政法机关全范围、全过程、全方位的执法公开,来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判,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透明的生产线,尝试走出一条“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阳光政法”新路子。
醒目的公开栏、宽大的电子屏、便捷的联系卡、定期发布的白皮书、畅通的热线电话……在山东省青岛市,无论你走进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还是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街道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都会看到形式多样的执法公开设施、窗口及举报电话、网址。
“来访群众通过这些设施和窗口就能查询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办事流程、权利义务和案件进展等内容”。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告诉记者,通过深化警务公开、检务公开、院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提高政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目前,青岛市经过试点,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阳光政法”的意见》,正式启动了“阳光政法”工程,要求全市政法机关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执法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把“阳光政法”纳入政法综治工作考核体系。
把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
“只要孩子给我念念法院发来的短信,我就知道我的案子办到了什么程度,再也不用到法院跑腿了。” 76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林大爷告诉记者。
他说,没有“三公开”之前,想要了解案件的情况,就得到法院去找法官,有时跑几趟都未必见得上法官。现在好了,法院随时给他们发个手机短信或电话回访,可以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
记者了解到,“三公开”信息平台是青岛法院系统向社会公开法院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的3个信息互动平台,推行案件会商、告知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一项制度。
“这是我们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便民措施,把案件办理的情况通过短信及时告知当事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向记者解释道,“三公开”信息平台实行有问必理、有问必复的制度。
青岛法院系统还以庭审公开为中心,在立案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执行工作公开等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实施“阳光工程”,形成了“以庭审为中心,多位一体”的全方位审判公开制度。
市南区检察院是全国检察系统“阳光检察”的发源地,在这里的“阳光检察大厅”里,设置有检务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来访者可以自主查询每一起案件的受理状态和办案规定时限,职务犯罪举报、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刑事案件受理、执法行为监督等四个对外窗口,为办理公务人员和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青岛市公安局打造的“公安民生服务在线”,让群众不用登门,就可以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近百项涉警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设置了业务咨询、诉求直通、常用信息查询、民意调查和好警好事等模块。群众可以直接找到自己辖区的网上警务室,阅览相关信息,也可和社区民警直接沟通互动,传递诉求。甚至是一个短信就能了解到交通违法、驾驶证计分和年检查询等信息。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徐学武说,通过警务公开、检务公开、院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让群众办事时不用托关系、找门路,最终把便利和快捷留给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