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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法律,才能让我有尊严的维权!

2012-07-20 09:25: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天金水区法院行政庭任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金水区计生委副主任韩寒、庙李镇计生办副主任周林,还有一位王姓工作人员,我村的村长、组长,我,在庙李镇政府二楼的会议室,就我行政赔偿案件,进行了一次调解。就如任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说的,今天的调解效果,比那天开庭的收效好。现在区计生委和镇政府对21万的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都无异议,也都很积极的来做,甚至是都希望尽快了结此案。现在最主要的是后续工作,以后我小女的福利待遇问题。实际在近段时间内,任法官是一直和镇计生委周主任联系的,周主任和我组组长做着工作。

    人民陪审员说,今天来调解此案,是两级法院和两级政府的意见,现在的损失两级政府全部拿出来了,你村里只是解决以后的正常待遇问题。

    村长的表态是只要组里报上来,他看都不看就会签字。组里是说得要通过代表们。

    因为目前村里的股份制已经结束,也就是说,有股权证的,才能享受待遇。这个工作仍需和组代表们沟通。村长当着大家的面给组长说,希望他积极的去做,特别是在召开代表会议的时候,你组长应该明确和积极的去做。村长还说,代表们不同意,继续做工作。

    镇计生办周主任说,本来今天这个协调会是王镇长亲自主持的,因区里又有一个什么会议,他和区计生委主任都去参加了。

    村长说还要忙于其他的事,和组长在协调笔录上签字后,就离开了。

    任法官是想先把这两家的赔偿款说说,意思是分两步走。周主任说,钱很好说,最主要的不是钱的问题,是以后的事,假如本案解决不了以后的问题,这个案件永远不会了结。我说周主任说的很对。

    当然周主任也问了我的态度,我也很明确的说,只要我小女以后的问题解决了,我不可能再起诉政府们,我吃饱撑的要再起诉政府们。

    村长和组长走后,人民陪审员建议我,回去找找代表们。我说我不会去找他们,因为我以前找过代表,找过组长,找过村长、书记,找过主抓计生工作的副镇长,镇包村干部,我全部找过他们,他们都管不了我才诉讼的。既然已经走入了诉法程序,现在我不可能再去找他们任何人。人民陪审员说我太强硬,我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有个承受度和底线。我对镇计生办周主任说,村里的工作需要你镇里给他们施加压力,你镇里应该很明确的告诉他们,现在两级法院和两级政府高姿态来和村里协调本案,是为了和谐,人家法院不是说没办法你们,起诉村委会一旦立案,可不是这21万,你不同意,不同意法院执行你们。

    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代表们,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不讲理不讲法,任意的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动不动就说集体上访,就这就把法院给吓住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为此问题实行地域封锁,长达九年对有关土地款引发的福利待遇问题,不予立案,剥夺着法律赋予村民的诉权,也让法官们一个个没有尊严可谈。

    就拿本案来说,历经十年,近三十次诉讼和行政复议,耗费当事人的精力财力,浪费司法资源,司法公信力被践踏的到了极限,如今法院、政府竟然一次次的受制于一个村小组,值吗?

    不是说没有制约和惩治村委会和村小组的法律条款,法院完全不需要像“孙子”一样,一次次的求这个求那个。比如今天本来应该给他们下一个传票直接来法院说事的,但却是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自己搭车和骑自行车到镇政府……

    唉!

    法律可以让法官们有尊严的来审案,可法官们非要去委屈来协调案件,你越是把村干部们太当回事,他们越是觉得自己有多高贵。

    法律的尊严靠在个案中的法官们来体现,法官的尊严来自你是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否公正判案。

    我不再去求任何人,无论哪级别的官员,是因为我知道,法律会让我有尊严的来维权;我更知道,只有法律,才能确保我有尊严的来维权。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