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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无任何权力寻租空间

2012-07-20 09:28: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浙江两家法院“一拍激起千层浪”。

    7月10日22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淘宝网,经过多轮竞价,两辆轿车均以大大超过起拍价的价格成交。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推出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首次进行拍卖。

    7月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该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12日,淘宝网回应称,自己作为第三方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全程零佣金零收费,没有作为拍卖主体开展拍卖业务,并不涉嫌违法。

    此后,鄞州区和北仑区法院有关人士表示,选择网上司法拍卖,能缓解法院执行难,也可以防止司法拍卖腐败。

    司法拍卖牵手淘宝网,究竟孰是孰非?

    “司法网拍”切中制度软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今天(7月19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宁波法院网络拍卖试点中,淘宝网一直充当着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角色,仅无偿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宁波法院自始至终都是司法拍卖的主体。

    在他看来,网络司法拍卖切中了我国现行拍卖制度的软肋,代表了法院拍卖制度发展的方向,“希望法院自行拍卖试点越多越好”。

    记者了解到,浙江高院与淘宝网并不是全国首例网络拍卖。201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首次明确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早在2004年,重庆就率先将涉讼产权打包进入重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拍卖,并在2009年全部实现由“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2010年12月,重庆启用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迈出了网络拍卖的步伐。

    2012年2月8日,最高法开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逐步实现诉讼资产网上公示和竞拍。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