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9日)上午,山西省公安厅公布了《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发展环境十五条规定》,违法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收黑钱,滥用自由裁量权、吃拿卡要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规定明确,存在违法设立审批事项、增设审批条件;违法设立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期限;直接或变相向企业强买强卖;民警经营、入股赢利性行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处罚指标等行为,轻则处分重则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队伍监管不力,导致上述问题一年之内发生两次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处分。记者马岳君 实习生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