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7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公布《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事)业单位案件“十个不准”》。山西省检察院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向社会广泛宣传“十个不准”规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记者郭超美 通讯员骆风林 梁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