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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司法局、检察院首次检调对接案例调解成功

2012-07-18 15:28: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近日,在于洪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服务中心首次受理了一起因轻伤害而引发的检调对接案例并调解成功。这是沈阳市于洪区司法局依法依规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而采取的有效举措。

    2012年初,于洪区司法局与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调对接工作,并成立了于洪区司法局诉前调解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

    检调对接是人民检察院转交给司法局的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依照自愿、合法、公正和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调解。检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