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试点传真> 长宁

上海长宁区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形成大调解“长宁模式”

2012-07-17 09:50: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上海长宁区大调解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始于2003年,并且在诉调对接、专业化调解组织的培育、人民调解和信访代理“二合一”等多项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大调解的“长宁模式”。

    一、建立了大调解的长宁模式

    长宁区大调解模式是长宁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通过搭建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调解平台,聚各方服务资源,集多元调解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实现低成本、非对抗地快速化解处置大量矛盾纠纷。

    1、建立区街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区层面,建立“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受理诉前、审前阶段委托调处的各类纠纷。街镇层面,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实现社区层面调解组织的实体化和专业化运作。

    2、健全调解工作三级网络。目前长宁区已建立区、街、居三级调解组织198个(居委调委会179个,街镇调委会10个,专业调委会7个,另外还有仙霞物业纠纷调委会、程桥高级公寓调委会等调委会2个)。

    3、搭建“八个专业化调解平台”。近年来,长宁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范畴,通过委托调解和参与调解的方式,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拓宽大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已延伸至民商事、轻伤害、治安、交通事故、医患、房地物业、消费争议、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和完善了诉调、交通事故、消费争议、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房地物业、信访代理、基层大调解八个专业化调解平台。

    今年长宁区司法局将重点在深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房地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下功夫,并结合长宁实际,在教育、涉外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拓展。

    九年来长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766件(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82件,成功调处71件,累计协议金额502.6万元)。

    4、做实调解力量“三支队伍”。即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主体的基础力量;以各相关领域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为主体的专业力量;以志愿者队伍、律师和调解类民非组织等为主体的社会力量。

    二、创立了长宁调解服务中心

    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以来,长宁区司法局按照“区域化格局、专业化支持、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多元化参与”的要求,坚持走社会化的路子,并将区人民调解协会建成枢纽式社会组织,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支持下,在“区校合作”框架内依托区调解协会在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创建了长宁调解服务中心。

    目前,长宁区通过“培训、实训、孵化、枢纽、展示”五大功能建设,把调解服务中心建成一个整合园区资源、提升功能、服务群众、深化长宁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功能性平台,着力实现“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基层调解员,孵化一批社会类调解组织,打造一批功能更齐全的调解平台,织密一个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调解便民服务网络”的创新目标。

    中心已于今年3月底初步建成并进入常态化运行,社会效果初步显现,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有效化解,集约了司法资源,司法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律师参与信访积案的梳理与化解作用显现,全区上半年信访量有所下降,调解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调解水平、调解能力、调解效率明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周期明显下降。

    随着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二期今年4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调解服务中心功能有了进一步拓展,引入多家律师事务所做实法律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的调解类社会组织落地孵化,大规模、多层次的调解员队伍培训得到更高的提升和更广的覆盖。

    培训:借助包括华政、新长宁现代培训中心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由人民调解协会每年定期举办,以调解员、实训学生、志愿者等为对象,建立包括初任培训、提高培训和拓展培训三个层次的业务培训体系。通过初任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准入制度、星级调解员评定机制,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拓展、延伸实现培训功能的多层次、全覆盖,并逐步向区域和更大的范围辐射。

    实训:借助长宁调解的优秀品牌和资源,引入企业中就业前培训机制,为新进调解员和大学生提供实训。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理论型实训”方式为调解新人提供基础的理论知识;二是借助资深调解员、法官、律师、华政教授各方力量,实地开设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训场所,为在校学生、调解员和志愿者提供资深调解员带教、半工半读、设置专家调解工作室等,为调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孵化:充分发挥区人民调解协会枢纽式社会组织的作用,借助园区优惠条件,扶植、培育、孵化一批专业类社会调解组织,同时不断推动各专业调解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区级社会组织孵化所需费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社会矛盾调解服务”项目扶持方式予以保障,以提供办公场所、孵化资金等为主要扶植方式,吸引有志从事调解工作的社会力量、大学生进入孵化基地,在孵化过程中注重制度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发现、培育、管理、退出等制度,有效规范孵化工作。

    枢纽:利用长宁大调解信息化系统中调解专家库、人力资源库、资源调配等功能,勾连全区调解网络、工作平台和专业化调解类组织,集聚区域内各方调解力量,构建“分工合作、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实现指挥、调配、协同枢纽功能。

    展示:根据调解服务中心五大功能设置,分接待引导展示区、调解服务区、综合枢纽区三块区域对中心进行规划和布局。接待引导展示区主要体现服务当事人、宣传长宁大调解历程和特色;调解服务区主要体现法律援助和调解窗口接待、调解类社会组织孵化;综合枢纽区主要体现服务基层调解组织、多元调解力量勾连。通过展示和法律宣传,大力宣传长宁大调解的功能和内涵,大力宣传长宁大调解社会化建设的成果,并努力融入长宁整体社会化建设之中,使之成为便民为民服务的窗口。

    三、长宁大调解模式的特色和特点

    (一)特色

    一是率先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03年,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法院派驻设立涉诉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窗口”,迈出了我国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第一步,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目前,诉调对接中心的受案量约占法院民庭受案量的七成,调解成功率达96%,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分流了案件,减轻了法院办案压力,也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是率先开展人民调解组织的机制创新。2003年创立了以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李琴工作室”,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人民调解机构,这一模式将政府职能与社区自治结合起来。2004年建立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实行“合二为一”的新机制,在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初信初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李琴已成为上海乃至全国人民调解战线的一面旗帜。

    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街道、居委会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双结对的全覆盖,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和突发事件善后维稳工作。发动有法律背景的在职党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社区调解工作,对调解社会矛盾的党员志愿者工作室进行孵化,培育了张劼先行民商调解工作室等民非组织。

    (二)特点

    区域化格局:聚集区域内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区校合作”形式发挥华东政法大学专业优势,建立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并在园区创建长宁调解服务中心,依托区内调解组织三级网络、调解信息化系统以及各专业调解平台,实现情况信息全系统共享、矛盾排查全时空掌握、纠纷调解全过程跟踪,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网络、八个平台”之长宁大调解区域化格局。

    专业化支持:针对矛盾纠纷多元、专业类纠纷凸显等情况,长宁区组建了一支专业调解员和调解指导老师队伍,涵盖医疗、法律、经济等各类专家,通过专家咨询、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为化解各类专业疑难复杂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供智力支撑。

    信息化支撑:开发建成了长宁大调解信息化系统,并依托信息化系统构筑集受理、分流、化解、研判等矛盾纠纷系统处理平台,完善区—街镇—居委三级调解联动工作格局,实现“专家入库、异地会诊、随机会诊”信息枢纽功能。

    多元化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多元化参与的调解网络格局,通过“双结对”、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志愿者参与等途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调解工作。

    社会化运作:以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及相关单位为班底组建区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社会组织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调解员培训、调解类社会组织孵化等工作,通过硬件支撑和软件支持相结合方式,培育、扶持、发展专业调解类社会组织,以项目购买服务为主要途径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大调解社会化运作。(记者 沈则瑾)

[责任编辑:徐波]